引言
如果有一個房子,可以讓人喝醉,埋起頭來哭泣,放下所有的羞恥和秘密,它就是自己的家。
感情有時候只是一個人的事情,和任何人無關。愛,或者不愛,只能自行了斷。傷口是別人給的恥辱,人只有學會舔食傷口,砥礪前行,才能成長。
一)
1969年三月,重慶女孩楊嘉琳下放到武寧縣火龍公社火龍大隊第三生產隊,另外還有四個人下放到這裡,兩男兩女。他們被安置在生產隊一廢棄大豬圈的灶房裡。隊長說等過了農閒就給他們重新蓋房子。
此後的三年時間裡,先後有三名知青因為家庭背景好,都回到了重慶鐵路局。最後只剩下楊嘉琳一個人。
家裡沒有關係,她只好老老實實務農,爭取早日回城,可最終也沒能如願。
1975年,她父親被打成了右派,她想回城的願望又破滅了。
一天晚上,她乾了一天的農活又困又乏,正準備上床休息。突然看見外面射進了一道皎潔的月光,美好的月光下景色迷離。
她頓時來了精神,披衣下床,想到外面去看一看。此時,整個山灣籠罩在月光下,山灣、樹木、房屋一片朦朧之美,讓人陶醉。她禁不住想到山下的小溪中去游泳,放鬆一下身心。
小溪邊非常熱鬧,溪水潺潺,蛙聲如潮,許多不知名的飛蟲正在鳴叫著,點綴了夏夜的美好。她一下子興奮起來,見四下無人,一下子脫了衣服跳進了水裡。
頓時,一股清涼包裹著她。下鄉已有好幾年了,她從來沒有這樣暢快的游個泳。她在清涼的溪水中暢遊,讓溪水沖刷身上的污垢,洗去多日的疲倦。此時有月光為伴,這個美好的夜晚就屬於她的。
可誰也沒想到,危險正一步步降臨。
二)
她游累了,到溪邊的大青石上休息。隊長代永勝剛從朋友那喝完酒,正好路過這裡,他突然看見躺在大青石上的女子,發現是本地的女知青楊嘉琳,他心中竊喜,悄悄走上去。
過了一會,她起身去拿衣服,他從背後一把抱住了她的後腰……
事畢,她哭得很傷心。他說:別哭,今後我罩著你,多給你工分,保證你不會餓肚子,還不行嗎?我走了,下次還在這裡啊。說完他就大大咧咧地走了。
她搖搖晃晃回到了住處,覺得身上特別難受。不知何時她迷迷糊糊昏睡過去了,感覺自己已經墜入深淵,就這樣睡去,永遠不要醒來。
可兩天後她還是醒了,鄰居田婆婆發現她一直昏睡,以為她是感冒了,就給她熬了紅糖茶,還煮了包穀稀飯給她喝。四五天過後,在田婆婆的精心照顧下,她不在感到四肢酸痛,想吃東西了。
她在心裡非常感激田婆婆,給了她母親般的愛,讓她渡過難關。但不敢把恥辱告訴田婆婆,怕別人知道了她沒有臉在這裡呆下去了。
讓她想不到的是,她後來出工後,代隊長見到她總是嬉皮笑臉的,她有一種被羞辱的感覺,卻又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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