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父母誰出錢,我沒義務」3年後丈夫讓妻辭職:你有義務養公婆
羅曼·羅蘭曾說:「在婚姻中,每個人都要付出,同時也要收回點什麼:這是供求規律。」
很多人以為,別人要想對自己好,那就不斷付出。殊不知,有些付出,是需要回報的。如果只是一味付出,沒有絲毫回報,那麼這樣的關係,遲早會破裂。
婚姻關係如此,夫妻關係更是如此。丈夫對妻子的娘家父母袖手旁觀,不聞不問,那麼妻子對丈夫的父母,也自然是不聞不問。
即便丈夫用親情綁架了妻子,妻子也未必會妥協。更何況,在妻子需要你的時候,你說沒義務;那麼在你需要妻子的時候,妻子自然也可以拒絕。
01、丈夫」誰父母誰出錢,我沒義務「
鍾珍從未如此沮喪傷心過,在她母親生病急需20萬手術費時,一向自詡愛她的老公卻拒絕出錢,還言之鑿鑿地說「岳父母有親生兒子,誰父母誰出錢,我沒義務。」
鍾珍和丈夫結婚了8年,這8年來,鍾珍和老公的日子過得磕磕碰碰的。夫妻倆原本是自由戀愛,感情基礎很深。只是婆婆一直不喜歡鐘珍,認為鍾珍家境一般,會拖累了她的兒子。
夫妻倆結婚時,婆婆象徵性給了3萬彩禮,婚房則是一分錢沒出。鍾珍委屈,卻又無可奈何,只能和老公租房結婚。直到婚後第三年,在娘家父母的幫助下,鍾珍才和老公買了第一套真正屬於自己的房子。
只是還沒等欠娘家的20萬外債還上,娘家母親就病倒了。父親和弟弟心急如焚,卻又一時半會拿不出20萬的醫藥費,只能求助於鍾珍這個外嫁女。
鍾珍得知之後,也特別著急,連忙把家裡的所有積蓄偷偷帶上。可誰知道,去到了醫院,正當鍾珍想拿出5萬積蓄時,老公卻伸手攔住了她,說這筆錢是他們攢了好幾年的。
鍾珍跟老公解釋,她母親現在急需這筆錢救命。更何況,當初他們買房,父母可是借了20萬,於情於理,這筆錢都應該還。即便一時半會拿不出20萬,也應該想辦法湊齊。
可老公卻不同意,他理直氣壯地說,當初你父母給的20萬,可沒說借。你和你弟弟都有資格繼承岳父母的家產,自然這20萬也是不需要還的。岳父母有親生兒子,誰父母誰出錢,我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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