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年輕不需忍:都市情仇、極致愛恨和精彩反殺》,作者:黑月 等,有刪減,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片源自網絡】
我是一個犯過罪的人,走到哪裡都抬不起頭,出獄後,在別人眼中,我就是個怪物,人見人躲,連我最親的人都拋棄了我。
但我非常不甘,因為我是被迫「犯罪」的。
而我犯罪的對象,就是我曾經最愛慕的女人,做夢都想娶她為妻的那種。可最後,我卻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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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從 16 年說起。
我叫馮斌,是家裡老二,不同於我哥馮順,我是被家裡領養的。
16 年那天晚上一個冬夜,我哥馮順突然踉踉蹌蹌的跑進來,跪在我面前磕頭就
哭,叫我救他,千萬要救他一命。
我問他怎麼了。
我哥說他犯事了,趁人睡著,翻窗進去欺負一個女人,正要得手時,東窗事發,
人家報警了。
要是事情敗露,他這輩子就毀了。
我哥是正經的大學生,在海外讀過研,回來在本地最大的金融公司上班。
對我們小老百姓來說,我哥這種身份,是家裡出了個金鳳凰,祖墳里冒青煙,他
承受不起那種代價。
我哥哭天搶地,求我給他頂罪,讓他逃過一劫,以後一定忘不了我的好。
那時,我腦子亂急了,不敢相信,他居然讓我去坐牢給他頂罪。
就在這時,我爸媽也進來了,老兩口哭的慘不忍睹給我哥求情,都希望我幫他一
次。我心亂如麻,加之我是被老兩口領養帶大的,最後為了報答養育之恩,我內
心勸說自己,就當是報恩,於是就同意了。
等到我主動自首,被關起來那天,我才知道了一個可怕的事實。
我哥欺負的女人居然是雨柔姐。
雨柔姐叫楊雨柔,是我們從小長大的街坊鄰居,她氣質出眾,美若天仙,毫不夸
張的說,二十三歲之前,我所有的愛意都交給了雨柔姐。
我愛她,十幾歲時就深深的暗戀上了她,最後更是無數次想要出人頭地,娶她為
妻。這個女人,就是我眼中的唯一,神聖不可侵犯。
可我沒想到,眼下,「我居然成了欺負雨柔姐的罪犯」。
轟的一聲,猶如晴天霹靂,我直接炸了,暈死過去,再後來一切已經無濟於事了。
無數次在牢房的深夜裡,我都在想,如今的雨柔姐會不會恨我,恨我到底。
我被判了 3 年,19 年的時候,總算出獄了。
但這 3 年裡,我過的越來越不安心,因為沒一個人來看過我,包括我父母和我哥馮順。
出獄那天,天上下著大雨,我像是喪家犬一樣回到家裡,可是大門緊鎖,一個人都沒有。
我像是狗一樣在門口等了一天多,最終我哥馮順出現了。
當時一輛奔馳轎車停在院子前,我坐在台階看去,就見馮順下車,接著走到副駕
駛位,拉開車門,把一個絕代芳華的女人扶了下來。
看到那個女人的面孔,轟,我腦子一炸,當場險些又暈死過去。
居然是雨柔姐。
三年不見,她出落的更加迷人了,眼含秋水,盈盈柳腰不堪一握,修長的大腿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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