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醫生,本碩讀完再工作幾年,一晃就過了三十歲了。家裡人催著我結婚,可我天天一睜眼就要面對100多個病人,下班後還有數不清的病例分析、技術研討、論文撰寫,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去考慮這件事。而且我心裡還保留了文青的執念,希望未來的他是一個知情識趣、學識淵博、有生活閱歷、能讓我崇拜的人。
這樣的人確實很稀有,直到我在QQ上認識了孟平。
孟平是一名編劇,年紀比我長一些,常年走南闖北各地採風,見識不凡。幾次聊天下來,我被他的談吐深深吸引了。
一個月後,我們第一次見面。
孟平其貌不揚又不修邊幅,身高不到一米七,滿臉的絡腮鬍,身上的那件針織衫邊腳處還破了一個洞。更讓我沒想到的是,他比我大了足足十五歲,離過一次婚,還有一個已經成年的女兒。
我有些失望,甚至想拔腿就走,但礙於禮節,又不得不留下。
孟平顯然對我相當滿意,席間一直侃侃而談。
他確實有閱歷,又有些小幽默。再無趣的事情從他口中說出來,都變成了一朵花。
我越聽越有意思,也莫名地對他產生了一絲崇拜。並且不斷地在心底給自己打雞血:不要貪圖外表,內心的豐富才是一個男人真正魅力的表現。
那次見面後,我們又開始了漫長的網聊過程。
隨著交談內容的深入,我在他面前漸漸放下了防備,也漸漸拋棄了外貌的濾鏡,反之越加認定他就是我要找的Mr.Right。
十個月後,我們結婚了。
結婚前,談到共同生活問題時,孟平提出AA制:雙方各不干涉對方的收入和支出,平均分擔生活所需支出;如果以後有了孩子,孩子的生活費用均攤。
我有很多國外的朋友,也受過他們思想的洗禮,深以為AA制能克服夫妻間因財務支出引出的許多問題;而且孟平上一段婚姻的失敗也與錢有著莫大的關係,避免重蹈覆轍,AA制也是最有效的辦法。
至於房子和車子,孟平不願被人說閒話,堅持讓我搬到他現在住的房子裡,車子則是現成的。
後來才知道,孟平所謂的房子,所有權屬於他妹妹,他僅是借住;車子是單位的,也就是說他名下沒有任何固定資產。
不過有情飲水飽嘛,文藝青年不是慣於這樣說服自己嗎?雖然現實與理想最終總是會南轅北轍,可一開始誰又沒有半點情懷作祟呢?
二、
開始的幾年,我們過得風平浪靜,一日三餐固定的生活開銷一個月也就那麼幾千塊錢,這是必需的支出,不算大額,一人一半也能負擔。
出去吃頓火鍋,看場電影,孟平也會把自己那份錢折算後給我。按他的話來說,就是不虧不欠。
日常生活里,我喜歡買書,每個月都會買上一大箱的書,偶爾也會借著犒賞自己的名頭買一個名牌包包。而孟平節儉,一件衣服破了洞也能穿個三五年。看著我花錢大手大腳,他會很嫌棄,可又不能說什麼。我也不在乎他的眼色,畢竟是我自己的錢,樂得其所,還時不時向朋友感嘆,夫妻間還是AA制好,有共同的生活環境,也能保證自己的生活品味不會降低。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朋友只是笑笑,說我把生活和夫妻關係想得太簡單了。我不置可否。
幾個月後,一次偶然的事件,才讓我意識到朋友所說並不無道理。
我生病住院,一住就是一個月,又請假在家休養了近兩個月的時間。醫生的基礎工資不高,收入的大頭來源於掛號費的提點,我沒法上班,只能每月領取基礎工資部分。
原來收入高的時候支出也高,沒有多少積蓄,生病時積蓄差不多掏空了。
孟平一分錢沒出,就連護工的錢也沒捨得掏一分。
我有些埋怨,他理直氣壯地回我:「生病是你自己的事,這部分支出也不算生活費用,我憑什麼付錢呢?」
我有些寒心,說不上是因為錢還是孟平的無情。
兩年後孩子出生了。
按照當初的約定,孩子的生活費我們一人一半,但僅限於生活費。孩子的衣服、零食和玩具等生活必需品之外的東西,都是我一力承擔。
我不服,要孟平出一半的錢,孟平不同意:「孩子要那麼多衣服幹嘛?有兩件換洗就夠了。零食本就要少吃,你買了那麼多我沒責怪你,你倒還有理找我要錢?至於玩具,什麼東西不能玩?非得花錢去買那些貴的?」
對他的反駁我啞口無言。這是我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來的孩子,我巴不得將全天下最好的東西放在孩子面前,而孟平不一樣,他有過一個孩子,多一個最多是錦上添花。
接下來因為孩子的開銷,我們的分歧越來越大。
孩子上幼兒園,我堅持上私立,孟平堅持讀公立學校。按他的意思,如果讀公立學校,學費平攤;如果上私立的話,超出公立的部分,由我獨自補足;
孩子要上興趣班了,孟平的意見是誰選擇的興趣班誰付錢。比如他選擇籃球培訓,培訓費他給;我選擇樂高,樂高的培訓費我給,如果我還想多選幾個他不贊同的項目,那錢還是只能由我一人支付。
總之,有了孩子後,我的財務壓力越來越大。
孩子長大了,需要一個獨立的房間,我希望還能有一個書房,而我們現在所住的房子只有兩間房,年代悠久,很多地方牆面開裂。
我向孟平提出,趁現在房價不高重新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即使不住買來投資也行。孟平還是不同意:「我們三個人,要那麼大的房子來幹嘛?投資?房價說不定哪天就跌了,到時候你只會血本無歸,還不如把錢留在手裡!」
當時的我真的是太天真了,孟平說什麼就信什麼。事後回想起來,其實與買房子本身無關,而是孟平對婚姻有所保留,不願意我和他在錢財上有任何的交集。
孩子五歲那年,孟平辦了內退,工資比原來少了三分之二。
這時他主動向我提出要調整AA制的額度,怎麼調整呢?就是按比例來承擔生活開支,我和他一人出工資的三分之一作為固定生活開支。
這次終於輪到我不同意了。
以前孟平的收入比我高些,他沒提過按比例給錢,如今工資低了,調整方案就來了。
我是想著一家人能長長久久,可這幾年的事情讓我對他、對他所提的AA制愈加地寒心。他對錢財的看重遠超過對家庭的責任和擔當。
我再不敢寄希望於他。
三、
母親的去世,最終讓我認清了AA制的真相。
母親去世,前前後後的喪葬費、墓地費用了約20萬,經商議,這筆錢由我和姐姐兩家平攤。
既然是我的母親,按照我的想法而言,孟平作為女婿,同樣承擔著贍養的義務,現在母親去世了,他也應該出一部分的費用。
孟平當場跳了起來:「憑什麼?那是你母親!按之前我們的約定,這應該屬於你的開支,由你自己承擔。而且我父母早都不在了,你讓我為你母親付錢,以後你又不可能為我父母付錢,這還算得上是平均分攤嗎?這筆錢我是不會出的,我已經送了一個禮錢了,算是仁至義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