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你爸媽收入高,我的工資就給我爸媽養老吧,妻子:受夠了
以前老公偶爾會送幾千元回去,我也沒反對。

可是每月把他工資給父母養老,我就不同意了。
因為老公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只比他小三歲,平時好吃懶做,初中畢業就不讀了。
而且也不願出去打工,就在家裡啃老。
他爸媽勸他也不聽,就想著給他娶個媳婦,讓他早點成熟一定。
結果他結婚後,孩子都生了,還是跟原來一樣,沒有責任感。
每天只知道喝酒,打遊戲。不出去找工作賺錢,單靠弟媳那點收入根本不夠生活。
老公以前給父母的養老錢,大部分都花在小叔子一家身上。
如果公婆生活困難需要接濟,我沒有意見,給父母養老是應該做的。
可是要養小叔子一家人,那我就覺得不應該了。畢竟我父母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都是他們起早貪黑賺得辛苦錢。
大家說說看,老公這樣做我是否要跟他離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