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在即,兩親家母爭勝負,小兩口一時激憤離婚,有人歡喜有人愁
喬雪和洪亮是自由戀愛,兩人性格都直爽,愛玩兒,非常能說一起去,雖然兩人時有矛盾,但是兩人覺得吵吵鬧鬧,刺激又不傷感情。

洪亮家開了一個麵館,洪亮是廚師,父母在店裡幫忙,他家的麵館非常的有特色,在市裡很有名氣。
喬雪是一家幼兒園的老師,工作不累,閒暇的時候她就會去洪亮的店裡,有時幫忙,有時就和洪亮出去玩兒。
洪亮的母親覺得喬雪不成熟,店裡這麼忙,來了想幹活就幹活,不想幹活就坐那玩手機,等待飯食過後,兩人好出去玩。
洪亮的母親經常撂臉子,但是喬雪不以為意:「只要洪亮對我好,結婚以後單過,你的情緒,你自己隨便。」
洪亮就喜歡喬雪這種大咧咧的性格,而且就願意圍著喬雪轉,喬雪要是生氣鬧情緒,他就會樂顛顛在旁邊哄著勸著。
有時兩人情緒激烈的時候也會爭吵的不可開交,喬雪就會一轉身跑了。
洪亮的母親就說:「看看這小祖宗沒結婚就這樣任性;結了婚,有你罪遭的了。」
洪亮不以為意,馬上就跑出去甜言蜜語的哄著喬雪。兩人又閃電般的速度復合了。
喬雪的母親也是火爆的脾氣,從來不壓火,見洪亮經常惹自己的女兒生氣,雖然年輕人沒有反正,但是覺得兩個人沒結婚就爭爭吵吵,結了婚,天長日久,難免會厭倦,會發生更大的爭端。
所以喬雪的母親一直反對女兒和洪亮交往,覺得當朋友處可以,如果成家,他不是最好的選擇。
兩家的母親都不看好兩個年輕人的婚事,但是兩個年輕人偏偏擰著勁兒的要達到結婚的目的。
兩方的家長各自也都認識,但是都沒聚到一起,覺得時間長了兩個小孩兒自然會日久生厭,就會分手。
兩家都不張羅結婚,一晃洪亮、喬雪都二十七八歲了。
兩個年輕人見雙方父母不張羅結婚,兩人一合計,選了個好日子,拿著戶口,身份證到民政登記了,然後各回各家宣布兩人已成法律保護的夫妻。

雙方的父母見木已成舟,不得不默許。
兩家坐到了一起商談結婚的日子和各種事項。
兩家母親本身就有嫌隙,各自看對方的孩子不滿意,勉強的坐在一起,雖然各自壓著火,但是都不願意去低頭說好話,覺得巴結對方失了自己的臉面。
喬雪的母親說:「我的女兒被我慣的,啥也不會幹,結了婚,如果家務上你們覺得不滿意,要忍讓些,千萬不要太挑剔。」
洪亮的母親說:「我家洪亮主要心思都放在麵館里,家裡的事還是要喬雪多負擔一些,男人在外邊累一天,回家沒有個現成飯,沒有個舒適的環境,難免會出現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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