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人磨合了很久,都天黑了,她也一直跟我說定下吧,後來想了想同意了。
從各個方面來看,不管是性格、脾氣還是話題,我們都挺投緣,我覺得都挺好。
按我們那邊風俗,需要有三金,雙方商量後,公婆給了500g,最後我們當天下聘,公婆給了小定的禮金,然後我們就開始籌備訂婚事宜了。
不得不說,我倆這速度真算得上神速。如今,兩年年多過去了,孩子也已經一歲多了。
由於當時情況特殊,沒有舉辦婚禮,如今帶著孩子一起舉行婚禮。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十分幸福。
對於女子的分享,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說,一年內,完成所有的事情,這也太快了吧。
還有網友說,這就是緣分啊,有緣的人看一眼就足夠。無緣的人,在一起時間再長也白搭。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這麼快就在一起,主要因為媒人給力。也看得出,雙方都是知根知底的人。
也有網友說,太快了,在一起吵架都不好意思,因為還沒有熟悉。
筆者觀點
從女子的分享看,兩人的確是因為緣分而走到一起。中間人介紹兩人認識,那麼久沒有見到人,很多人會以為對方不同意了。
結果兩人還是堅持見了面。見面的時候,因為女子比妹妹先收拾完自己,和男友見了面,結果一眼相中。
如果妹妹先和男友見面。沒有相中,女子再來跟男友見面,多少心裡有些膈應。心裡肯定會覺得他是妹妹挑剩下的。
所以說,有緣分的人,怎麼都能見面,怎麼都能在一起。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