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9歲小侄女說,等你死後財產就全部都是我的,我默默改了遺囑
可可卻不幹,她說弟弟結婚,當姐姐的只要隨禮就可以了,哪有姐姐還要出彩禮和房子的。
最後可可只是給了弟弟幾萬塊錢隨禮,卻執意拿錢買下了這套房子。
也幸好當初買了房子,不然在這最後的時刻,可可恐怕連個容身之處都沒有了。
回到自己的家後,可可就打電話給律師,交代了一下遺囑的事情。
可可決定死後就把所有的財產全部捐給福利院,一分錢也不給家人留。

這件事情被身邊的人知道後,有的人就覺得可可太絕情了,那些畢竟是她的親人。
也有的人認為可可這麼做是情有可原,畢竟她家裡人從來都沒有善待過她。
我想說的是,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因為每個人的經歷都不一樣,同樣的事情放在不同的人身上,感受都會不同。
更何況你永遠不知道別人到底經歷過什麼,所以也就沒有任何資格對別人做出的決定指指點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