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要8萬8改口費,婆婆被逼無奈現場支付:別叫我媽,你是我媽
01
結婚對於所有人來說,都是重要且富有意義的一天。
有的新人在那天可以滿心歡喜,喜結良緣。可有的新人卻狀況百出,鬧得不歡而散。
接下來案例中的婆婆,就被不知滿足的准媳婦氣傷了身體,還釀成了一場鬧劇。
李阿姨的兒子最近就要結婚了,本來應該高興的她,此時卻笑不出來。
因為即將娶進門的媳婦,可把他們家折騰的夠嗆。
兒子李森兩年前瞞著他們談起了戀愛,直到李森把存款花的差不多了,才跟父母坦白了這件事。
老兩口實在想不明白,怎麼普普通通談個戀愛就花了七八萬。
仔細盤問下才知道,女方是公立中學的老師,人長的也算是清秀。
李森說追到萍萍很不容易,所以談戀愛一直是有求必應,還買了一些奢侈品。
做父母的知道兒子戀愛後也不好反對,就說有空把姑娘帶回家看看吧。
李森知道父母贊同後很高興,私下就常常跟女友萍萍念叨著回家見父母。
畢竟他花了不少錢,還是想早點娶回家才安心。
可萍萍一直對這事很反感,說實話她對李森並沒有太認真。
說到底,還是李森的實力沒讓她滿意。雖然買了房子但不是大平層或別墅,沒有車子工作嘛也很普通。
再看看她不僅是正式的編制老師,長相身材也是妥妥的美女一枚。
所以在她心裡,自己應該找一個高富帥才相配。
後來李森給她買了一個奢侈品包包之後,萍萍就勉強答應了見父母。
那天萍萍認真打扮了一下,拿著李森買的禮品就上門了。
說起這頓飯其實吃的不太愉快,萍萍在字裡行間都充斥著優越感,可把李森父母弄的不太高興。
直到萍萍拿到了一萬的見面紅包,才咧開嘴笑了笑。
事後李森父母就勸兒子要三思,還說萍萍這姑娘也太傲了,以後肯定降不住。
可李森正在熱戀中,更是鐵了心要娶萍萍。
這次見面後李森就提出了求婚,可萍萍卻要求他答應三個條件才行。
第一是房本要加她的名字,第二訂婚得給她買一輛車,第三是給她的彩禮不能低於二十萬。
這三個條件除了買車好說,其他的都讓李森很為難。
因為新房是父母大半輩子的積蓄,加名字這事必須得問過他們。
而彩禮二十萬,他也不確定家裡有沒有那麼多了,畢竟前兩年父母炒股一直虧錢。
眼看著不答應就要被分手,李森就咬牙應承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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