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訂婚後女方拖著男方不結婚,如今只退彩禮,還上門罵男方!
適齡男女戀愛、相親以及結婚,都要符合「自願」原則,要有能分能合,能合能分的權利和自由。
對於女方來說,只要女方不踏進男方家門,沒有舉辦正式婚禮,沒有領結婚證,那麼,這門親事兒就還不算成功,也就還有反悔的餘地。
婚戀自由,這是原則!
但是作為女方,如果同意,那就應該給予男方明確的答覆,讓男方有所準備,也能提前準備,也有助於雙方培養感情。
如果女方不同意,那麼,同樣要明確告知男方,讓男方打消念頭,並且完全斷絕感情方面的聯繫,更不能有錢財禮品上的利益往來。
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河南的一名小伙子表示,正月十六的時候,一家人正在家裡坐著,突然闖進來幾個人,對著小伙子的父母就是一頓大罵。
來人小伙子一家人也都認識,是相親對象的家人,她們之所以上門罵人,還是因為婚事取消以及後來的彩禮問題,因為牽涉到彩禮及平常禮品紅包等退賠問題,所以才鬧得如此難堪。
本來過年的時候,兩家人就要結為親家,男方對此也一直在準備著,還催促著女方要進行拍婚紗照、商量結婚事宜、就等著過年期間結婚呢。
可結果,女方不僅拖著男方,不給明確答覆,最後在男方詢問情況的時候,還直接鬧翻了,最終,這場婚事兒也就徹底泡湯。

根據男子所說,他和女方是相親認識的,見過之後,彼此也有些好感,於是就正式交往起來,後來就訂了婚。
訂婚之後,女方就一直在鄭州,期間,趁著八月十五,在男方父母的催促下,才回來一次,但在家裡待兩天就又走了。整個一年,女方都不經常回信息,也往往聯繫不到人。
快到年底了,男方就張羅著結婚,國慶節期間,讓女方照婚紗照,女方找藉口不回,臘月時,女方回了家,但是卻藉口天冷,不去拍婚紗照。男方讓女方出來見面,女方也不出來。
結婚這種事兒,需要雙方商量,女方家裡的態度,讓男方拿不准,畢竟都已經定親了,女方這個態度,顯然不是個好的信號。

男方父母去女方家裡詢問情況,結果雙方卻爭吵了起來,女方父母表示讓明年結婚,男方顯然不願意。說好的今年結婚,這麼一變卦,不是明擺著耍人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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