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給媽媽2千生活費,爸爸卻說沒見到錢,知道錢的去處,我怒了

我爸讓我在家族群里澄清一下,說之前發出來的話,是自己和娘家吵架之後的氣話,不是真的。讓我把弟弟的面子給弄回來,不然就不認我這個女兒。我老公都生氣了,說:「這是當別人都不懂嗎?就算我老婆說了,別人就能相信了?而且我老婆憑啥要這麼說?憑啥要把屎盆子扣自己頭上?」
我爸差點沒和我老公打起來,我讓老公帶著女兒回房間,我說我來處理。我老公要是動手了,那就算沒錯也是我老公錯了,但我不一樣,反正已經這樣了,反正都說我不孝順了。我死活不肯,我爸媽很生氣,我弟弟也很生氣,讓我以後別回娘家。我表示求之不得,並且以後也不給生活費了。
我的意思很清楚,以後和娘家算是斷了來往,反正我爸說我沒良心,結婚了心裡就沒有娘家了,那我就成全他。我一想到我給娘家的錢,對娘家的付出,都成全了弟弟,我就氣不打一處來。而且我還意識到,之前親戚中有平輩結婚,我托娘家媽媽給了禮金,估計也成了我弟弟給了。

我想好了,我回去之後,給過禮金的親戚,挨個發信息,把聊天記錄發過去。丟人就丟人吧,我不在乎了。唉,也怪我自己,明明知道娘家爸媽重男輕女,尤其是我媽。結婚的時候,要了彩禮沒給嫁妝,結婚後也對我們一點幫襯都沒有。我還是想著生養之恩,給錢給東西,要是一開始就沒給生活費,啥東西都不給,大不了也是說我不孝順。
結果給了,反而成了冤大頭,真的氣死人。不過及時止損吧,反正這樣的娘家,我也不要了。你們說,我的決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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