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離婚不管女兒,我養大侄女,侄女結婚,小叔子要彩禮讓我給陪嫁

就這樣,我留在了婆家,把婆婆和倩倩接過來,一起生活。當然了,這二十幾年來,婆婆對我的態度也不錯,我一直都以為是婆婆的真心,但遇上事情了,我意識到,可能婆婆也只是表面功夫,從頭到尾對我只有利用。這二十幾年來,娘家弟弟為了讓我多點收入,就讓我入股他原本就上了軌道的生意。
所以眼下我也算是有車有房有積蓄,手頭寬裕。但這些,不能成為別人的嫁衣。小叔子兩口子,原本對女兒不管不顧,回來還要女兒給生活費,已經很離譜了。如果我妥協了,讓這個樣子的兩個人,拿了彩禮,我來給陪嫁,成全了他們的面子,那我豈不是冤大頭?我看著倩倩為了我,也為了自己,和親生爸媽打成一團,我也很心疼。

但我知道倩倩之前的囑咐沒有錯,有些事情,確實不能心軟,也不能妥協。我心軟了,婆婆其實並沒有領情,我若是此刻妥協,以後等著我和倩倩的,估計就是小叔子的寶貝兒子結婚等一系列的開銷了。怎麼會有我小叔子兩口子這樣的人?沒有養育之恩,還惦記著女兒的彩禮,還能厚著臉皮讓我給陪嫁?
你們如果遇上這樣的事情,會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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