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來北往》:馬魁之所以要認麗麗當干閨女的真相是什麼?
原標題:《南來北往》:馬魁之所以要認麗麗當干閨女的真相是什麼?
文案:奈何影視錄

《南來北往》里,最出人意料的劇情有兩個,一是賈金龍竟然就是販賣毒品的大反派,二是彭明傑竟然成了「蛀蟲」被關進了大牢。
要知道,賈金龍和彭明傑都是幫過馬魁大忙的人,尤其是那個叫彭明傑的,在馬魁十年冤獄期間,如果沒有他上下打點,馬燕和王素芳就真成孤兒寡母了。
因此,在馬魁的心目當中,彭明傑就是一個大好人無疑,甚至假若彭明傑是個壞人的話,那天底下就沒有好人了,然而現實卻是相當的殘酷。
關於彭明傑為何會走上貪污腐敗這條不歸之路,原因不外乎是受到了來自金錢利祿的誘惑,還有身居高位後的剛愎自用。
故而,我敢肯定彭明傑永遠也不懂,45歲喪妻,一個月工資僅200元的馬魁之所以要認麗麗當干閨女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接下來,廢話不再多說,咱們直接來一探這其中的究竟吧。

01:深陷困境的馬魁
馬魁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雖說他坐了十年的冤獄是因為汪永革沒有及時站出來證明他的清白,但是他卻從來沒有想過要用汪新的前途去報復汪永革。
要知道,汪新對於汪永革來說,簡直就是命根子,也是讓汪永革切身感受報應不爽的最佳籌碼。
但是吧,就這樣一個好的人,上天對他也忒殘忍了,首先是女兒馬燕竟然非仇人的兒子不嫁,其次是在馬魁才45歲的時候,他的結髮妻子王素芳就不幸病逝了。
而且更要命的事情是,王素芳去世的那一年,馬魁領養的兒子馬健還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五歲幼童。
這也就是說,馬魁不僅要靠那份微薄的月均200塊薪水去維繫日常支出,還要劃出一部分給馬燕攢嫁妝,給馬健買嬰幼兒的衣服鞋子。
顯而易見,馬魁的日子過得可不是一般的緊湊。

02:令人不解的舉動
也許會有觀眾朋友反駁道,八十年代的兩百塊錢還嫌少?放到現在,那都相當於是月薪一萬多塊了。
對此我只想說,話是這個話,但理卻不是這個理。
馬魁的工作性質是什麼呢?說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不為過吧。
畢竟那個時候的歹徒不僅多,而且還特別猖狂,有可能馬魁上午去,下午人就沒了。
所以這每個月200元一點也不多,再者馬魁還做出了一個令身邊許多人不解的舉動。
那就是把彭明傑的女兒從哈城接到自己身邊,並認了她當干閨女,各種吃穿用度,也全是從馬魁這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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