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公婆出三萬,小姑子離婚來常住兒媳反對,公婆:不讓住就離婚
01
我們身邊常常能見到一些女生,不管男朋友怎麼對她不好,都心甘情願的留在男朋友身邊,美其名曰,為了愛情。
愛情是相互的,並不是一方一味的付出,而這些不願意離開的人,多半也都是陷入自我感動,或是付出太多的不甘心中。
如果說只是戀愛中也就罷了,總有一天幡然悔悟,離開就可以了,可如果已經步入婚姻,後悔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02
小雨和男朋友是在校園裡認識的,男生長的很帥,也很陽光,屬於站在人群中閃閃發光的那種。
當然小雨也不差,上學的時候追求者也很多,但是小雨偏偏只看上了當時還不是自己男朋友的小帥哥,並且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雖說女追男隔層紗,但總有例外,小雨從上學追到畢業,從學校追到男朋友的老家,雖然過程艱辛,但終究得償所願。
男朋友的老家在一個偏遠的小鎮上,離著小雨的老家有一千多公里,小雨的父母自然是不願意讓小雨嫁到那邊的,何況男方的父母隻字不提結婚的安排,都是小雨上趕子追著男生問,畢竟都是過來人,結婚這件事情誰著急,誰就處於了下風。
而男方父母這邊,知道小雨追了自己兒子挺多年,也知道小姑娘不會輕易放棄,肯定是逃不齣兒子的手掌心了,自然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想進她們家的門,彩禮沒有,房子只寫兒子的名字,對他們來說,白撿來的媳婦兒,總不能讓小雨占了他們家的便宜。
這條件小雨家裡肯定不同意,先不說錢不錢的,就衝著男方家裡的態度,女兒嫁過去也不會幸福。
可小雨怎麼都不聽,她覺得兩個人有愛情就夠了,金錢能買來愛情嗎?父母如果執意要錢,那就是要把她賣了啊,都什麼年代了,彩禮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兩個人在一起才最重要。
至於公婆,以後又不會住在一起,哪有那麼多的問題,總之為了嫁給男朋友,小雨一哭二鬧三上吊,甚至絕食,一個星期瘦了將近十斤。
最後父母沒辦法,只能同意小雨嫁過去。
祈求來的愛,向來不會被珍惜,小雨的愛情也是一樣的。且不說丈夫到底愛不愛她,即便愛,也抵擋不住自己母親的強勢。
小雨也算是遠嫁他鄉,在男朋友老家的小鎮上,婆婆安置了一套一室一廳的小房子,當然這房子也和小雨沒有關係。婚前小雨的父母唯一給小雨爭取的利益就是以後換大房子,婆婆要給出一部分的錢,但這些小雨並不在意,對她來說,能嫁給自己心愛的人,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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