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8歲,離異,和相親對象提出要10萬彩禮,他的反應讓我瞠目結舌

2024-03-10

我38歲,離異,和相親對象提出要10萬彩禮,他的反應讓我瞠目結舌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人們常說,「錢財乃身外之物,情感不可用金錢衡量。」這話道出了金錢與人心之間,複雜而微妙的關係。

而我的故事,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展開,其中涉及到的金錢、愛情、以及家庭責任的衝突,讓人不禁深思。

我叫林婷婷,今年38歲,是一名會計師。

我有一個12歲的兒子,叫林浩然。他是我和前夫生的孩子,也是我生命中的希望。

我和前夫結婚十年,卻沒有一天幸福過。

他是一個賭鬼,整天沉迷於賭博,不顧家庭,不管兒子,不愛我。

他把我辛苦賺來的錢都輸光了,還欠了一屁股債。

後來,他竟然為了還債,想讓我去陪一個老頭子。

我忍無可忍,決定和他離婚,帶著兒子離開他。

他也沒挽留我,只是要求我給他10萬分手費,說是他的補償,否則他不會和我離婚。

我為了擺脫他,答應了他的要求,給了他十萬元,讓他從此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我以為,這樣就能結束我的噩夢,開始我的新生活。

可是,我錯了。我發現,作為一個單身母親,我的生活並不容易。

我要面對社會的歧視,親戚的冷眼,同事的嘲笑,兒子的叛逆,承擔所有的責任。

為了給兒子一個好的環境,一個好的未來,我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去享受生活,去尋找愛情。

我覺得,我已經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去愛別人,或被別人愛。

我唯一的朋友,就是我的閨蜜,她叫王莉莉,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姐妹,也是我工作的同事。

她總是勸我,不要放棄對生活的熱愛,對愛情的追求,不要讓自己變成一個老姑婆,要想辦法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

我讓我勇敢地去相親,去約會,去尋找我的另一半,好男人還是有的。

我聽了她的話,心裡有些動搖,也有些期待。

我想,也許她說的對,也許我真的應該給自己一個機會,給兒子一個機會,給愛情一個機會。

於是,我答應了她的建議,開始去相親。

那天,有個同事給我介紹了一個相親對象,一個叫張偉的男人。

他是一名工程師,年屆40,也是離異單身,沒有孩子。

他長得不算帥,但也不難看,身材也不錯,穿著也很得體,說話也很有禮貌,給人一種穩重,成熟,有內涵的感覺。

他對我也很有興趣,問了我很多問題,也很關心我的情況,還誇獎我是一個優秀,美麗,善良的女人。

我對他也有些好感,覺得他是一個誠實,溫柔,有責任的男人。

我們聊得很開心,很投緣。

但是,當談到婚事時,我說希望能有10萬彩禮,張偉的態度讓人意外。

他拒絕了支付十萬元彩禮的要求,認為這是「獅子大開口」,說二婚沒有彩禮一說。

更讓我難以接受的是,他認為養育我的孩子就是「養白眼狼」,並堅信自己的選擇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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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即使是自己的親生子女,也未必會孝順父母,更不用說是繼子了。

這一觀點讓我深感失望,我覺得張偉過於吝嗇,不願意為愛情和家庭投入。

因為彩禮不過是一個形式,結婚後我還會帶回來的。

我在乎的只是他的態度,他是否願意接受她和她兒子,為我們付出,共同構建一個新的家庭。

我感到很矛盾,一方面我很欣賞張偉的誠實和理性,另一方面,我又不能接受他對於彩禮和我兒子的態度。

我們的關係就這樣僵持著,正當我要放棄時,兒子不慎發生了一場意外,需要3萬左右的手術費用。

我焦急萬分,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就在這時,張偉得知了情況,毫不猶豫地出手相助。

他不僅支付了手術費用,還親自照顧我兒子直至康復。

張偉的行為,讓我感到震驚同時也深深觸動。

我開始重新審視張偉的立場,意識到他之前的拒絕,並非出於吝嗇,而是對未來家庭責任的深思熟慮。

張偉也通過這次事件深刻認識到,家庭的意義遠不止於金錢的投入,而是在於在對方需要時,伸出援手的勇氣和決心。

就這樣,我們兩人冰釋前嫌,決定共同面對未來的挑戰。

張偉不再堅持不給彩禮的問題,還用實際行動來證明,他對這個家庭的承諾和責任。

我也深刻理解到,真正的家庭,不是建立在錢財之上,而是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堅實基礎之上。

俗語說:「家和萬事興,金錢不是萬能的。」

在愛與責任面前,金錢的重要性將被相對化,而真正能夠維繫家庭的,是雙方對彼此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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