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決定全面提高「輕微交通違規罰緩」,例如行駛使用手機的罰緩提高到1.4萬元台幣,與台灣政府的做法相反。
荷蘭司法部長此決議引起市議會不滿並反對,荷蘭的公共檢察機構(OM)甚至批評「這些輕微交通罰緩金額甚至超過嚴重違規罰款了」,儘管如此司法部門仍決議通過。
從3月起,開車使用手機的罰款由380歐元(約1.3萬元台幣)上漲至420歐元(約1.4萬元台幣)。
未經許可在殘障停車位停車的罰款由350歐元(約1.2萬元台幣)上漲至490歐元(約1.7萬元台幣)。
闖紅燈的罰款為300歐元(約1萬元台幣),上升自280歐元(約9600元台幣)。未繫安全帶的罰款自160歐元(約5500元台幣)上升至180歐元(約6100元台幣)。這些金額還不包括9歐元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