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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車禍去世才三個月,為何公婆逼著28歲的兒媳改嫁

2024-03-10 22:11     緣分     5039

李珍道:提錢傷感情。本來賠90萬現在他們說只有75萬了,我和孩子的一份由我監管,等到孩子滿18歲以後由她作主。

而雙方還是沒有達成協商,無處可去的李珍難過地和母親跑到趙剛墳前痛哭:你走了,我卻在受折磨,孩子不能和我分開,你要保佑她平安,我已經失去你了,我不能再失去我的孩子,現在我連個說心裡話的人都沒有。

看到這裡眼淚忍不住奪眶而出,在愛的人面前所有的堅強和委屈都化作點點淚傾灑而下,為什麼雙方都不能退讓一步,為什麼公婆要強人所難讓她嫁人,不去理解她的傷心和苦衷呢?

他們失去兒子心裡悲痛,難道現在讓她和女兒也生生分離就不痛嗎?做人要將心比心,不能打著為李珍好的旗號來實現自己的私心。

兒子車禍去世才三個月,為何公婆逼著28歲的兒媳改嫁

結語:

建議李珍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做母親的權利,孩子小,撫養權通常歸母親所有,賠償金從法律性質上來講不屬於遺產,要跟死者的密切程度來分配,但要包括孩子就學就醫的情況要預留一部分。公公說分給她15萬是不對的。

從他們的矛盾爭執中,我們看到公婆過分的關照兒媳,必然會引起兒媳的恐慌,在為她好的背後有一些算計。

兒媳失去老公,就失去了在這個家的地位,三對一的弱勢讓年輕內向的李珍孤獨無助,他們沒有用愛心溫暖兒媳,卻是想方設法用嫁人的方式逼迫她服從他們的決定,態度強硬極其沒有人情味。這是變相的要挾也是在限制李珍選擇的自由,以此來控制她在賠償款中的份額,這是對李珍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兒子的不尊重。

從他們對李珍的態度看,確實在排擠她。讓她嫁人,孩子也不能帶走,這確實是在孤立李珍,對於一個年紀輕輕的兒媳,剛失去丈夫讓她和一歲多的女兒生生分開,是不是太冷血了,孩子怎麼能沒有媽媽的愛呢?他們的做法真的太傷人心。

希望李珍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把孩子的歸屬權和屬於母愛的責任要回來。

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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