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性愛片官司可望輕判免坐牢! 和解耀樂金額成謎
藝人炎亞綸(改名吳秉孺)因拍攝、散布網紅耀樂未成年時的性愛片,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庭,炎亞綸透露已和耀樂調解成功,達成「大家都滿意的結果」,耀樂也希望案件可以趕快落幕。律師廖芳萱分析,若法院考量炎亞綸已與耀樂和解、確有悔意且認罪,很可能判刑2年以下,並有機會獲得緩刑,也就是說,免坐牢機率很高。
耀樂去年6月間開記者會控訴,16歲時曾與炎亞綸交往,炎亞綸卻很常自己先起床,「看我(耀樂)還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執意進入」,「最可怕的事情是趁著我不注意,依然拿手機偷拍錄影,以致後面發生毀滅我人生的外流事件」,耀樂並對炎亞綸提告。
檢警調查時,透過鑑識單位還原炎亞綸手機,查出影片是2017年底到2018年6月間,炎亞綸和當時年僅16歲的耀樂交往時,用手機拍攝兩人性愛片,雖從畫面看來應未偷拍,但因耀樂未滿18歲,且炎亞綸還在2019和2020年間,透過line將性愛片分別傳給2名身分不詳的網友觀看,因此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拍攝少年性影像2罪將炎亞綸起訴,2罪刑度均為6月以上、5年以下。
炎亞綸先前才被檢方以150萬元交保,換取解除境管,全案今天再開庭,炎亞綸和耀樂調解成功,他出庭後透露已和解,達成「大家都滿意的結果」,但金額不願透露;至於耀樂也表示希望案件盡快落幕,回歸平常的生活。據了解,雙方和解部分民事、刑事已一併談攏。
不過先前傳出耀樂開出1200萬元和解金,他當時反駁,僅要求對方提供700萬捐贈公益基金,但今天究竟雙方以多少金額達成和解,不得而知。
律師廖芳萱指出,就炎亞綸被起訴的事實,如果法院考量他已與耀樂達成和解、確有悔意且認罪,有可能判刑2年以下,如果判2年以下,炎亞綸就有機會獲得法官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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