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是屬於炎亞綸的第3次庭審,前面2次雙方都沒有在賠償金額上面達到共識,其實此前傳出1200萬的賠償金額 ,但炎亞綸這邊沒有鬆口。炎亞綸強調沒有強調性J,也沒有偷拍,這些事是要給我的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就不要再加到我的身上。
上一次開庭結束之後,炎亞綸也承諾會盡最大的努力,誠意,讓雙方的條件都滿足。被害人也說了要好好生活,不希望此事再持續下去。
既然已經和解,錢也已經到位。話說回來,這一件事情結束了,炎亞綸還回得去嗎?
從當下來看,他可以出境,可以在台北自由活動。但內地的市場,他似乎早就已經失去了。
和解只是針對於這一次的風波事件,但關於他的事業,肯定是大受打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