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8月,婆婆想賣我的房換大房子,丈夫:先放爸媽名下,將來寫你名
買房的事等生了孩子再說,到時就掛你們小夫妻和孩子頭上,這樣你們可以放心了吧。」
我在旁邊聽得直翻白眼,這明顯是緩兵之計唄,想讓我把孩子生下來以後顧及更多,甚至他們到時還要搶撫養權,我可不能讓他們得逞,剛想開口。
父親說:「不用多說了,這件事我們已經決定了,有嫌隙了就不能再一條心生活了,早點離婚各自解脫。趁著你兒子沒當爸爸,找下家也方便。」

驚訝
婆婆急得跳腳還想說什麼,我們已經趕人了,他們罵罵咧咧走了。就這樣我們離婚了,把丈夫趕了出去,我回娘家養胎,之前住的房子換了鎖後租了出去。
離開後我感到一身輕鬆,父母對我很好,再不用看其他人臉色,只要顧好自己和孩子,別提多輕鬆。也怪我沒早點發現他們的真面目,不然早就解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