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汪小菲大S發布離婚聲明:「經過汪小菲先生和徐熙媛女士認真、慎重地考慮,兩人已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係,並與近日辦理了相關手續。未來兩人將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愉快相處,也將繼續共同撫養孩子。」
汪小菲和大S的離婚聲明:
大S汪小菲離婚的經歷,著實比一般明星來的曲折迷離。早在今年6月份大S單方面向台媒爆料自己要離婚,結果汪小菲卻回應完全不知情所為何事。還是後來大S媽媽接受採訪稱兩人因為一些事情吵架,大S一怒之下說了胡話,如果兩人真離婚就各打五十大板。
其實,台媒早就爆料,指出大S已經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目前正在協商溝通。同時汪小菲和大S將會針對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作出協商溝通。據悉兩個人名下有9億多的台幣資產。
汪小菲和大S自2010年底領證至今,一起攜手走過了十多個年頭。生下了一雙兒女的兩人也更加圓滿幸福。以前也多次傳出兩人婚變的消息,但是都被闢謠了,沒想到這一次是來真的,抗過了7年之癢,還是沒有白頭偕老,讓人唏噓不已。
離婚不僅是情感的分割,更涉及到雙方財產的切割,那麼保單作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夫妻雙方該如何處置呢?
離婚了,保險該如何處理?如今,保險在我國家庭財富配置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離婚時保單如何處理也成為大眾關心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屬於個人財產的保單,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而屬於共同財產的保單,離婚時需要進行保單分割。但保險種類繁多且情況複雜,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呢?現簡要歸納以下幾種常見情況:
屬於個人財產的保單
婚前購買且繳費結束的保險;他人出錢為其中一方購買的保險;婚前進行了資產隔離,已公證用個人財產購買的保險;夫妻一方作為他人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這些情況下的保單和保險金通常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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