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萬拆遷款,分給大女兒30萬,小女兒40萬,大女兒的行為讓人心痛
78萬拆遷款,分給大女兒30萬,小女兒40萬,大女兒的行為讓人心痛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誰能想到,我這輩子操持家務,最後卻因為一樁分錢的事,鬧得家裡雞犬不寧。
想當初,我和老伴從農村到城市,靠著一個小小的水果攤,把兩個女兒拉扯大,供她們上了大學。
那時候,雖然日子緊巴巴的,但看著她們姐妹倆手牽手去上學,心裡就覺得啥都值了。
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一直覺得,我和老伴對兩個女兒是一視同仁的。
大女兒結婚時,我們家裡條件不好,她婆家的條件也不好,可她非要嫁。
好在當時我們老家有塊屋地被徵收了,得了10萬補償款,我們拿出了這10萬,又東拼西湊借了6萬,給她在城裡買了婚房。
那時候,她眼淚汪汪地說:「爸媽,當你們的女兒真幸福,如果有下輩子,我還要當你們的孩子」。
小女兒呢,她結婚得晚,32歲才結婚,屬於晚婚。
她找的婆家條件好,當時婆家將婚房車子都準備好了。
我們想著,她也不缺啥,就給了她6萬陪嫁,算是祝福她新婚快樂。
誰曾想,這第二次拆遷,卻成了家裡的一場災難。
這次我們分了一套房子和78萬補償金。
我和老伴想著自己老了,得留點養老錢,就留了8萬塊,房子也留著自住,剩下的70萬,我們想著公平點分。
因為大女兒結婚時,我們出了16萬,小女兒結婚我們出了6萬,那這次就給大女兒30萬,小女兒40萬。
這樣算下來,兩姐妹算是各得46萬,也算公平了。
可誰想到,這公平的分法,在大女兒眼裡卻成了不公平。
她鬧著要把我們的房子過戶到她名下,否則就不認我們這對父母。
都說有兩個女兒的家是一等家庭,沒有婆媳關係,爸媽有兩個棉襖,可自從出現了這些拆遷款,家裡就變了味了。
聽到大女兒說這話,我心裡像被刀割一樣,痛啊!
老伴也急得團團轉,我們只是想公平對待兩個女兒,怎麼就成了這樣?
這時候,小女兒站了出來。
她說:「爸媽,你們別為難了,我拿出10萬給姐姐吧,這樣她心裡也好受些」。
聽到這話,我眼淚都下來了。我小女兒啊,總是這麼懂事,這麼替別人著想。
可這錢的事,真的能這麼簡單地解決嗎?
我看著大女兒那冷漠的眼神,心裡明白,這錢已經成了我們之間的一道鴻溝。
果不其然,大女兒還是想要我們的房子,她說她婆家沒錢,她妹妹婆家有錢,還好幾套房子可以繼承,讓我不要偏心。
我和老伴卻認為,那人家婆家有畢竟是婆家的,人家婆家有,我們有的也應該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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