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明星的命,
明星也不是一出道就有鮮花與掌聲的,
雖然很多明星現在表面上光鮮亮麗,
但在觀眾看不見的時候,也有很多辛酸,
偶像劇女王林依晨,
是不少人青春時代的美好回憶,
從《我的秘密花園》、《惡作劇之吻》,
到《我可能不會愛你》,
她讓不少人相信了愛情。
現在的她,愛情事業雙得意,
不過很少有人知道,從17歲入行以來
一路走來經歷了多少坎坷...
在林依晨 5 歲時,爸媽失婚了... 媽媽為了不讓他們擔心,一直瞞著他們,
說爸爸到外地出差了。
直到高二時,媽媽突然病倒,
林依晨才知道父母早已失婚,
而且家裡已經負債 500 萬。
由於收入低,為了能夠養孩子,
林依晨的媽媽同時辦了很多張信用卡,以卡養卡。
在林依晨 17 歲的時候,
林媽媽腦子裡長了一個小腫瘤,
實在無力負擔債務才把事實告訴了女兒。
全家最困難的時候,欠債上千萬 這對一個只有 17 歲的高中女生來說,
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
2000 年,她參加「捷運超美女」競賽獲得冠軍。
媒體問她為什麼去參賽,
是因為從小夢想上臺表演嗎?
林依晨很直接說是為了錢。
「有3萬臺幣呢,好像還有一堆百貨公司購物券。」
其實,她想為弟弟換臺電腦。
後來,林依晨考入了臺灣政治大學,
還拍了自己的第一支 MV,
就是和仔仔周渝民搭檔《makea wish》。
被債務追得緊, 她只能邊上學邊拍戲... 2002 年 4 月,
林依晨主演個人首部電視劇《十八歲的約定》,
林依晨接拍第一部電視劇時,
把這作為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
每天的日常就是:
拍戲,上課,回家。以及「被黑」。
一邊要上學,一邊要拍戲, 為了還債省錢,趕通告都只坐公車,
拍完戲會把便當打包回家。
20 出頭的年紀,過得這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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