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孫子不是自己的,婆婆拿刀威脅兒子:不准離婚
沒有過錯的自己,憑什麼要去承擔這一切?

也許是婆婆對於孫子太過喜愛了吧,婆婆內心是孤獨的,
公公已經去世十幾年,自己長期缺少陪伴,而兒子兒媳結婚11年,
有一個10歲的女兒和4歲的兒子,但老人家重男輕女,
對於孫女沒有太上心,反而格外疼愛自己的孫子,
現在知道孫子不是自己的,但老人依舊願意繼續養著。
兒媳夏紅始終躲著不肯露面,婆婆給她打了電話,
夏紅也表示簽好離婚協議書以後再談。

最終兩人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法庭的判決結果是,
夏紅和劉松離婚,而夏紅作為過錯方,
要賠償兒子四年25000元的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失費10000元。
而房子以及30萬貸款,因為是以夏紅妹妹的名義買的,
所以房子歸夏紅的妹妹,還款也由她自己來還。
夏紅平時對婆婆是很好,可是做錯了就是做錯了,
卻不願意承擔自己做錯事的代價。
丈夫憨厚老實,也許平時對家庭是不夠上心,
可他不對的點也就僅此而已了。

而夏紅這邊,因為婆婆對她的包容,
婆婆對她的喜愛,她就肆無忌憚,
在做錯事後連一個道歉都沒有給到丈夫,
並且任由婆婆和丈夫母子關係決裂,不加以勸阻。
在我看來,這樣的兒媳,恐怕除了婆婆以外,
所有人都是對她唾罵了吧。
大家又怎麼看待婆婆對於兒媳的這種態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