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4年無兒無女,高齡妻子懷孕,丈夫逼迫她打胎離婚

且結婚第二天,王女士將他們鄉下新房的所有家具都搬回了娘家,
2017年,林先生父親骨折,王女士禁止林先生去看他父親,
讓夫妻感情正式破裂。
記者找到了林先生父母親,他們也都眼含淚水,
兒子和王女士在一起的這些年,王女士懷孕兩次,
兩次做了引產,讓他們抱孫子的希望落空。
且王女士多次辱罵公公婆婆,禁止兒子去看望自己父母,
而王女士給出的引產理由是,
首先看不慣林先生父母一年到頭都是向林先生要錢,
其次就是醫生和王女士說過,她肚中的胎兒不是很健康,
孩子生下來,就要花很多錢治療,所以她去做了引產。

林先生這邊堅持要離婚,王女士這邊卻堅持不要離,雙方僵持不下。
林先生和調解員表示,沒必要撮合他們,
他對妻子已經完全沒有感情了。
可是由於妻子不同意離婚,法院對孕婦有照顧,
規定懷孕期間內,丈夫不得提出離婚。
有決定權的王女士,態度很堅定,
孩子得要且不同意離婚。

調解員苦苦勸說王女士,拿孩子當報復的工具,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王女士是在親手埋葬孩子的未來,終於王女士被說動了,
說要打掉孩子也可以,但是林先生得給他一筆錢。
最終的結果下來了,林先生和王女士同意離婚,
王女士也願意打掉肚中的孩子,而林先生則賠償王女士4萬元錢。

婚姻走到這一步,確實沒有必要再進行下去了。
一切的起因,都是王女士的種種隱瞞,
不僅隱瞞了她的婚史,還兩次背著丈夫做了引產,
並且王女士的脾氣暴躁,
徹底將本就沒有信任的夫妻關係推到了盡頭。
而林先生性格衝動,且無法正確處理婆媳關係,
希望他們能夠好好反思自己,以後的路還很長,
不要讓現在的錯誤,再延續到未來的生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