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惡的韓國財閥:將娛樂圈明星當作玩物!
而張紫妍在韓國是三四線明星,片酬和出場費本就不高,再被公司拿掉了大頭,到她手上的已經少的可憐。所以僅憑張紫妍自己的能力,想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以期逃離公司的魔掌,簡直比登天還難。就這樣,她忍受著一次又一次的脅迫,直到精神崩潰,到最後以死亡的方式尋求精神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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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院初判張紫妍經紀公司老闆金承勛毆打罪成立,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
骯髒的性交易罪名,最後卻只被一條毆打罪所掩蓋。
而這一悲劇卻並沒有就這樣結束!!
2014年初,甚至出現了驚天反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金承勛無罪。
韓國大眾極度憤慨,在輿論的壓迫下,法院推翻判決,確認張紫妍被迫陪酒,經紀公司賠償其家屬2400萬韓元(約14萬人民幣)。
這樣一條鮮活亮麗的生命,就這樣草草被定下了價格。
實在是叫人可悲可嘆!

經紀公司老闆被捕
最後,我們也由衷的希望,韓國政府能有所作為,讓這類悲劇能夠有效減少。
但是小編對此卻又抱著悲觀的態度,具體原因,會在下一期有關韓國的介紹中回答,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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