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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債換保是前夫殺手鐧?大S律師不同意私了,希望走法律程序

2024-03-26 18:52     緣分     6573

  汪小菲的目的還是比較明顯,在台北安家,找了灣灣女友,將女兒接到家裡輔導作業,順便培養感情,同時小楊阿姨也住在他們租的房子裡,這就等於汪小菲剝奪了前妻監護權,所以前妻才找人將女兒接回家,目的就是不想讓汪小菲產生新的打算。

  拖欠這麼多錢,還想拉攏女兒,大S絕對不允許,所以為什麼當時離婚汪小菲會同意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給老婆,可能也是因為2100萬借款沒有償還,所以大S用孩子套住汪小菲,讓他儘快還錢。假如汪小菲償還了上億台幣的借款兼撫養費,大S可能會鬆口將女兒或兒子的撫養權轉給汪小菲。

  大S一定和律師有過認真考量才制定的離婚協議,而張蘭表示自己不插手他們的離婚,協議也沒有看過,如此強勢的她說這話誰信?

  汪小菲在灣灣只是投資了酒店,而且還和其他集團合作,S媽如果要想取消擔保人資格,也是非常難,還有因為汪小菲在台沒什麼資產可以執行,所以前妻即使贏了官司,也很難拿到錢。

  以債換保是前夫殺手鐧?大S律師不同意私了,希望走法律程序

  還有汪小菲拖欠大S債務一定被法院強制執行,限制高消費,他也無法坐飛機去看望兩個孩子。如果真的愛孩子,希望孩子好,汪小菲需要和前妻有個妥善的調解,因為這樣才能解決問題,否則魚死網破,汪小菲看不了孩子,大S也拿不到錢。大S的律師不允許她和前夫私下達成協議,還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其實大S未必會聽律師的,這是嚇唬汪小菲吧?

  汪小菲厲害,大S也不簡單,他們之間的糾紛要解決也是很難。

文章來源:k.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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