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男友拋棄前夫後,我發現我不是男友的唯一

網友來信如是說:
當初和前夫結婚算是嫁給了愛情,因為我倆結婚的時候,我就知道前夫家境一般,以至於我們的婚事曾遭到我父母棒打鴛鴦。那時候的我,就覺得我和前夫都還年輕,只要結婚後兩個人能夠一起努力為生活打拚,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事實上,我們在工作城市已經很努力地工作了,且在生活中也非常省吃儉用了,依然湊不夠買房的首付款。在我和前夫共同生活第8年,我的心態發生了變化:覺得和前夫一起吃苦的日子看不到希望。於是,我開始騎驢找馬。最終,我認識了一個大我十多歲且長相可以用醜陋來形容的男人,並和對方發展成了情人關係,只因為對方有錢。
在我倆交往期間,我曾無數次問他,如果我為了他和我前夫離婚了,他會不會和我重組家庭。他每次都會給予我肯定的回答。最終,在金錢驅使下,我果斷地向前夫提出了離婚。雖然前夫不願意離婚,但是我的離婚態度比較堅定,前夫也只能接受離婚現實。就這樣,我和前夫的婚姻生活結束了。他繼續住著他的出租屋生活,我則搬進了情人的商品房裡。在和男友同居期間,我很快發現,他除了我之外,還和一些女人保持著曖昧關係,那些女人基本上都是有家室的女人。在此情況下,我感覺我有點被情人給玩弄了,於是對他給予威脅:要麼咱倆分手,要麼你把手機里那些不乾不淨的聯繫方式統統刪除。最終,他選擇了讓我繼續留在他身邊。講真,當初確實是因為房子、金錢,才從原有婚姻生活中抽離的,現在,和男友在一起,雖然解決了我的物質睏乏,但是,我並沒有多開心。
再過幾個月,就要和男友重新組建家庭了,內心可謂五味雜陳。

木子李情感解析:
我相信,在適婚年齡,人們對於愛情的態度會有一些極端元素:要麼對方漂亮,要麼對方有錢,要麼自己足夠愛。事實上,婚姻不過是兩個各方面都較為合適、般配的人,搭夥過日子,期間,除了工作,只剩下柴米油鹽、興趣愛好的重複。所以,不要把婚姻生活想像得有多麼浪漫,只是找一個不厭煩的人,過著近乎每天都重複的生活。所以,在優選結婚對象的時候,應該全方位考量一下你們生活在一起的可能性:顏值層面,不討厭即可;家境層面,說得過去即可;感情層面,戀愛期間交往融洽即可;關於生活的認知,至少在很多層面能夠達成共識;在興趣愛好層面,可以不同,但是能夠接納並支持對方的興趣愛好。如果在優選結婚對象的時候,非要走顏值、家境或者愛情的極端,那麼,結婚後的兩個人未必能收穫一份天長地久。因為,最終決定一段關係能否長久的因素還在於雙方在激情退去之後,還能不能維繫好彼此之間的平平淡淡。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