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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人年入300萬,離婚說存款就10萬,法院:女方分得60%

2024-03-29 16:23     緣分     5136

北京:男人年入300萬,離婚說存款就10萬,法院:女方分得60%

男人提離婚,告訴老婆,家裡的存款只有10萬,法院經過調查,發現男人年入三百萬,判決女方分得60%,網友:男方吃虧了。

在評論區里,有不少人覺得男方吃虧了,有的人質問對女性的保護是不是太過了啊,有的人問婚姻給男人帶來了什麼,有的人則認為,洗衣做飯帶孩子收拾家務遠遠比一年賺300萬要簡單,對男方不公。

說到女方是全職太太,離婚分財產這類新聞,我想到了另一個案例,兩個人結婚後,為了支持丈夫創業,妻子辭去了工作,專心帶娃,讓丈夫毫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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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創業成功,家庭經濟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男人就要離婚了,還以自己創業賺錢對家裡貢獻大為由,連家務補償都不肯給妻子,說白了,是要老婆凈身出戶。

最終,法院判決男方給了女方5萬家務補償,女方至少當了三年的全職太太,也就是說,一年不到兩萬。

來看看評論區里為男方鳴不平的理由,看看是不是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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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認為對女性的保護是不是太過了。

那問題來了,如果法院經過調查,搞清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數目,做出的60%判決太過了,那麼,按照男人聲稱只有10萬塊錢,女方頂多可以得到5萬塊錢,是不是就如了他們所願了?

一個女人,嫁給你之前,不說年入幾百萬,至少,一年賺五萬塊錢,應該是可以做到的。結了婚,為了支持丈夫的事業,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在家裡操持家務,撫養子女,理家處事,讓你回到家裡,有乾淨的衣服換,有熱飯吃,以後有兒女養老,這麼多年的付出,難道就只值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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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她結婚,圖什麼?圖自己的青春白白犧牲,圖男人發達了,過河拆橋,把她一腳踹開?圖自己沒有經濟實力,失去兒女的撫養權?

不是法律對女性的保護太過了,而是這個男人太無恥了,在他撒謊欺騙女方,算計妻子,想讓為自己生兒育女、犧牲了一切的妻子凈身出戶,該付出的代價。

第二個,問婚姻給男人帶來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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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網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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