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歲老太,有4個女兒,丈夫臨終前囑咐她別去老大家,她偏要去
得知父親臨終前,把遺囑交給了姚兵,大家又找到了姚兵,遺囑上寫著:老兩口的所有財產,可以平分給4個女兒,但是,如果哪個女兒不盡孝,就沒有繼承的權利。

看到遺囑內容,老大和老四急忙解釋說:她們並不是不盡孝,而是老二把母親藏起來了,她們沒辦法盡孝。
老二冷冷地反駁說:我的家在哪裡,你們是知道的,我也沒阻止你們過來見母親,但凡你們真的用點心,不可能見不到母親的。
姐妹三人又開始吵了起來,突然,老四轉過來詢問母親:你的工資卡和社寶卡呢?蔣桂蘭坦然地回答:都在老二那裡。
老四這才恍然大悟地告訴大家:難怪老二這次這麼輕易,就讓她接走了母親,原來是目的達到了,拿到了母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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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不善言辭,一張臉漲的通紅,極力辯解,卻也說不過二人,於是,老大理直氣壯地提出:

你把母親的東西都還給母親,以後我們姐妹四人輪流照顧母親。
老二搖頭拒絕說:我可以把母親的東西都還給她,但是,前提是我們四人先協商好母親的養老問題。
在老二看來:她已經照顧了一年半,如果要輪流照顧,其他三姐妹也必須跟她一樣,也照顧一年半。
聽到這話,老大氣憤地推搡老二說:你照顧的一年半不算數,因為是你沒經過我們同意,擅自接走母親的。
姐妹三人由爭執發展成肢體接觸,現場一片混亂,姚兵無奈地拉開三人說:你們誰對母親好,誰不好,大家都看在眼裡的。

經過調解員的勸說,姚兵決定讓四姐妹坐在一起,面對面協商,可是,老三卻拒絕出面協商,也不願意把母親接到家裡照顧,只答應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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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由老大,老二,老四,三姐妹繼續協商,可是三人的意見一直不統一,調解陷入僵持中。
調解員只好詢問了蔣桂蘭的意見,蔣桂蘭坦言:以前丈夫在世的時候,四個子女都還算不錯,沒想過,丈夫去世後,她會面臨這樣的局面。
雖然,她已經86歲了,可身體健康,還能活好幾年,她可以自己保管所有的財產。老二已經照顧了她一年半,接下來,她就去老大家裡生活一段時間。

沒想到,主動提出輪流照顧的老大,此時又支支吾吾地告訴大家:丈夫癱瘓在床,生活無法自理,她還要照顧孫子。
家裡的經濟條件很不好,她60多歲了,年齡大,也沒有任何的經濟來源,實在是沒有時間,沒有精力來照顧母親。
老四表示:她可以把母親接過去住,好好照顧。老二也表態:她也可以像之前那樣,繼續一個人照顧母親,但是,每月依然得交2000。
老大和老四反對說:不能讓老二照顧母親,畢竟母親年齡大了,獨自住在出租房,萬一出了什麼意外怎麼辦呢?
最終,蔣桂蘭還是決定住在老大家,由老大負責照顧她的生活起居,如果生病住院的話,姐妹四個需要平攤費用。

結語:
都說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可是文中的4個女兒,卻都一言難盡?
老大作為四姐妹中的老大,離父母最近,不到100米的距離,原本該起到帶頭作用,可是,她卻藉口經濟條件不好,不願照顧。
老二倒是主動照顧了一年半,可是,她每月卻要跟母親要2000,還不讓母親住在家裡,而是租房,讓86歲的母親獨自居住。
老三和老四,也都各有各的藉口。
幸好,蔣桂蘭老太太雖然年齡大,卻並不糊塗,她知道女兒們的性格,才決定把家產都掌握在自己手裡,誰對自己好,以後就多分點,對自己不好,就少分或者不分。
這樣的話,女兒們才會對她好,好好照顧她,雖然是明智之舉,卻也很無奈,你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