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老太,為了360萬,改嫁給63歲大爺,5年後,她後悔痛哭都晚了
結果,房子還真的在田家小兒媳的名下,並且,補償款不是按戶口人數分配的,而是按房子的大小。
也就是說,袁小紅一分錢都拿不到,她當場就嚎啕大哭起來。

哭完後,袁小紅又憤怒地告訴大家:我比田大爺小了整整10歲,長的也好看,田大爺很喜歡我,一切都是兩個兒子在挑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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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大家找到了田大爺,他坦言:房子當年就送給兒媳了,他們要怎麼分配,我無權干涉。
至於袁小紅的不滿,田大爺承諾:你嫌棄一個月交1200不夠,以後,我就多交300,改成1500,我們倆好好過日子。

袁小紅斷然拒絕說:1500又怎麼樣?你對我太小氣了,我去年過生日,想吃30元的燒烤,你都不給我買。
更何況,在袁小紅看來:就算是請個保姆,一個月也不止1500元,所以必須給她60萬,不給就離婚。
田大爺堅持不肯給,還解釋說:婚前是袁小紅要AA的,連兩個兒子去吃頓飯都不同意,我才不想給她買燒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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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因此吵得不可開交,袁小紅當即起訴了離婚,並且,還要60萬補償。
一個月後,法院判決兩人離婚,但是60萬被駁回了,只要田大爺給袁小紅5萬補償就可以了。
這個結果,袁小紅並不滿意,她哽咽地告訴大家:我並不是真心想離婚的,只是要拿回屬於我的那一份錢。
田大爺看到判決結果也很傷心,他從兒子家出來,想去再看一看袁小紅,結果,讓大家都很意外。

沒想到,這一個月的時間裡,袁小紅居然住在她前夫的家裡。
並且,袁小紅還把田大爺購置的家具家電,包括床,衣櫃,電視機,冰箱等,都搬到了前夫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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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田大爺很是生氣,袁小紅卻理直氣壯的大喊:雖然是你買的,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有權拿走。
田大爺無奈地告訴大家:總共360萬的補償款,我分到了100萬,並且,兒子還提供給我一套房子住。

原來,田大爺本來是想來把袁小紅接回去的,兩人一起好好過日子,有錢也有房,即使自己以後去世,袁小紅也能在那套房子住到百年後。
可是,袁小紅拒絕了,仍然堅持要60萬,如果田大爺還是不肯給她,她還會繼續起訴。

結語:
劃分的這麼清楚的婚姻,年輕人都很少能接受,兩個老人居然生活了5年,但很顯然,這5年,大家都不愉快。
調解員也是頭一次勸兩人分開,畢竟,一個圖錢,一個圖人照顧,雙方又都不願意付出,在一起也只是互相折磨。
很多人都認為:袁小紅不占理,房子跟她無關,她本就拿不到錢,還非要獅子大開口要60萬。
可也有人覺得:袁小紅畢竟在這個家裡生活了5年,要錢也是應該的。
你怎麼看呢?這種斤斤計較的婚姻,即使男方有錢,你會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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