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子,10年嫁6次,6任丈夫竟都意外去世,女子:我不是故意的
方平平在家帶孩子,陳明康在外面掙錢,每個月工資全部交給方平平管理,女主內,男主外,生活倒也美滿幸福。

直到半年前,兩人結婚剛滿一年,陳明康外出時,意外遭遇一場嚴重的車禍,當場昏迷了過去。
在醫院搶救了整整8個月,做了十多次大大小小的手術,方平平帶著幼小的女兒,幾乎24小時不合眼,日夜照顧,整整瘦了38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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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陳明康還是沒有挺過來,只拿到了一筆66萬的賠償款。
之前為了搶救陳明康,方平平和陳家父母都砸鍋賣鐵,花光了所有的積蓄,有這筆賠償款後,原本可以改善生活。

沒想到,雙方卻因為這次錢,在陳明康才去世的22天,就鬧得反目成仇了,並且,陳家父母還把方平平掃地出門了。
方平平委屈地找到了電視台求助說:我一個人沒辦法撫養女兒,希望陳家父母能把賠償款分給我10萬。
按照法律來說,陳明康作為丈夫和父親,他去世的賠償款,理應有方平平和女兒的一部分,為什麼陳家父母不給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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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大家找到了陳家父母。
一見面,陳父就氣憤的大喊道:你怎麼有臉來要錢呢?如果不是你嫁給我兒子,我兒子還活的好好的。

原來,陳明康去世後,陳家父母才聽說「方平平6任丈夫都不在了」,他們特意去打聽了下,便把所有的責任,怪到了方平平的身上。
可謠言畢竟是謠言,沒辦法證實,該給的錢,還是要給方平平的。
在大家的勸說下,陳家父母願意把錢分給方平平,可不同意給10萬,只能給3萬。
因為,陳家父母的經濟條件不好,陳明康住院8個月,他們都是借錢給陳明康做手術的,前後一共借了39萬。
再加上法檢5萬,操辦後事5萬,一共花了49萬,那筆賠償款也就只有17萬。

並且,陳明康有5個弟弟,去世前,還曾跟弟弟們借過13萬,還掉這些錢後,就只剩下了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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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家父母看來:這4萬也不能全給方平平,因為,陳明康去世前,每個月工資七八千,都交給方平平,沒有給父母留下一分錢。
所以,陳家父母決定:1萬留給自己養老,剩下3萬給方平平。
方平平斷然拒絕說:3萬實在太少了,我不可能答應的。
因為,陳明康之前的確是把工資,都交給方平平保管,可陳明康住院期間,方平平把錢都花在了醫院裡還不夠,還借了4萬。

並且,至於陳家父母所說的39萬,方平平也不認可,除非能拿出帳單明細,可陳家父母支支吾吾,卻又拿不出來。
不僅對於這筆錢的分配問題,方平平不同意,就連女兒的撫養問題,雙方也有爭執。
在陳家父母看來:孩子應該留在陳家,因為方平平沒有錢,沒有工作,也沒有住的地方,沒能力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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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平平卻執意要自己撫養孩子,雙方誰也不肯讓步,為此吵得不可開交。
經過調解員和村委會的勸說,陳家父母決定後退一步,提出:只要把孩子留在陳家,可以把僅剩的4萬賠償款,全部交給方平平。

方平平還是毫不猶豫的拒絕了,她堅持要自己撫養孩子,並且,那筆賠償款中的14萬,說是還給了弟弟們,卻連個欠條都沒有,她也不認可。
雙方意見不統一,沒辦法繼續協商,調解陷入了僵持中。
如果方平平堅持要10萬賠償,還要自己撫養女兒,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來解決。

結語:
陳家父母還打著「方平平是禍害,誰靠近她,誰倒霉」的幌子,執意把方平平掃地出門了。
其實,這6任丈夫的去世,都是意外,跟方平平沒有什麼關係,就連哥哥杳無音訊,也只是外出打工而已。
她本就是一個可憐人,沒人同情她,反而在背後對她指指點點,給她安排一下一些離譜的罵名,實在是太可悲了。
也有人認為:孩子還是應該留在陳家,一是因為方平平才36歲,還年輕,以後還會嫁人,結婚生子,會忽略了女兒。
二是因為,雖然父母雙亡,六任丈夫都出了意外,哥哥也不見了,儘管這些都是意外,可不能保證,孩子以後會不會也出意外。
所以,孩子還是留在陳家更合適,你怎麼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