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娶媽寶女」男友教女友絕食對抗父母,姑娘:我不做不孝女
01.
朱琳今年22歲了,讀大二的時候,朱琳在學校圖書館認識了男友方晨,兩個人在大二下學期確定了戀愛關係,度過了一年多美好的戀愛時光,直到今年,兩個人畢業了,他們的感情迎來了挑戰。
還未畢業,方晨就跟朱琳求婚了,明確表示,自己是真心實意喜歡朱琳的,想要跟朱琳結婚。一開始,朱琳很高興,也願意嫁給方晨,可是,當她聽到了方晨對未來的規劃的時候,心裡犯起了嘀咕,覺得不對勁。
原來,方晨告訴朱琳,他們大學所在的這座城市雖然經濟發達,但是,就業競爭力也太大了,房價也太高了,要想買個好點兒的房子,首付至少五十萬起步,以他家的經濟水平,是不可能拿得出來的。更何況,他們的學校雖然是一本,但在這座名校雲集的城市,也算不上什麼,對就業幫助不大。

「他想回老家,或許可以選擇老家的省會城市生活,那裡雖然沒有這裡發達,但是相應的,房價也不是太高,承受得起。可問題是,我是本省的啊!」
朱琳雖然不是本地人,但是,來自於本省,從這裡回老家,只需要坐一個小時的高鐵,下了車站,走路二十分鐘,就可以回到家,因此,這座城市是朱琳安家立業的首選。
也就是說,如果按照男友的規划行事,朱琳要放棄離家近的城市,遠嫁到男友老家去。從男友老家的省會城市到她家,坐高鐵要轉車不說,至少要6個小時。

02.
「我是南方人,怕是不適應北方的氣候環境、飲食習慣、方言等,最關鍵的是,我是獨生女啊!我要是遠嫁了,我爸媽怎麼辦?」
作為獨生女,受盡父母寵愛,從小到大過著衣食無憂的日子,朱琳斷然做不出拋棄父母、選擇遠嫁的事情。可是,方晨在努力說服朱琳,跟朱琳保證,等到他們結婚了,可以讓朱琳的父母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去他們那裡居住,他們照樣可以給朱琳的父母養老。
朱琳被方晨說服了,動搖了,答應把方晨帶回老家見父母,爭取父母的同意。結果,父母聽說了方晨的規劃後,毫不客氣地告訴他們,分了吧,絕無可能。

「覺得房價高,我們也可以出一部分錢,給你們做首付的,哪怕你們房貸還不起,我們也可以補貼你們的,憑什麼要你犧牲一切,遠嫁到他那裡去?」
「那可不光是人生地不熟那麼簡單了,到了那裡,飲食習慣你行嗎?氣候條件你行嗎?我記得,你之前出去玩,去了你大姑那裡,都不算太遠,都能鬧個水土不服,更何況跨越這麼多省?」
「我們賣掉房子,去他那裡居住?我們腦袋進水了?還是他打了如意算盤?」
於是,朱琳被夾在男友和父母之間,左右為難,不知道該如何是好。違抗父母,不顧父母的反對,堅持嫁過去,朱琳做不到。聽父母的,分手,朱琳一時半會也做不到。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