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唐女士
作者:小雅
我今年30歲,與老公結婚六年了,生了一個女兒,目前我肚子裡懷有二胎,已經快四個月了。
今天上午,我起了個大早,翻箱倒櫃找東西,吵醒了正在睡覺的老公。他一直以來都有起床氣,一旦被吵醒了就會十分生氣,會對我大呼小叫,這次當然也不例外。
我沒理他,繼續翻箱倒櫃,終於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放了戶口本、結婚證的包。
我拿出了戶口本和結婚證,放在桌子上,又拿出了昨天晚上我已經準備好、簽了我名字的離婚協議書,遞給老公,順便附上一支筆:「趕緊把字簽了,你今天請個假,我們去趟民政局,把婚離了。辦完了之後,我就帶著女兒搬出去。」
老公以為我在跟他開玩笑,毫不客氣地把東西打翻了,不耐煩地沖我發火,讓我別一大清早腦子抽風了,就知道給他添堵,然後鑽進被窩,想繼續睡個回籠覺。
我撿起了離婚協議書,再度擺在了他的面前,用不帶一絲感情的語氣問他:「你看我這副樣子,像是在跟你開玩笑嗎?」
他終於清醒多了,也意識到我沒跟他開玩笑,用一副難以置信的語氣質問我:「為什麼?你好好的要離婚幹什麼?你別忘了,你肚子裡還有孩子,這個時候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我嘆了一口氣,狠下心來,告訴他:「從民政局回來後,我會去醫院的。既然我們兩個人過不下去了,那麼這個孩子沒必要出生了,他不需要一個不負責任的爸爸,他的媽媽也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
老公急了,問我到底怎麼了,我拿起了老公的手機,讓他解鎖。
老公不以為意,一邊解鎖一邊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沒做對不起我的事情。我沒有翻他的微信聊天記錄,而是直接打開了網購軟體,在購物記錄里,15條都是老公在雙十一那天下的單。
看到這裡,老公的臉色變得不自然了,然後咬牙切齒地問我:「我用自己的錢,孝敬我爸媽,給我弟弟買些東西怎麼了?這也是你要離婚的理由?」
的確,這就是我要離婚的理由。
我還是從頭說起吧!9年前,我21歲,還在上大學,在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時候,我認識了我老公。他是我的大學校友,與我同屆不同專業。
與他接觸了之後,我對他產生了好感,主動索要了他的聯繫方式。之後,我打聽清楚了他的情況,確認他沒有另一半,主動跟他表白了,他很快接受了,於是我們兩個人成為了一對。
大學畢業後,我們留在了大學所在城市打拚,找到了工作。我們兩個人一起省吃儉用,努力工作,希望可以留在這座繁華的大城市安家。
可是,畢業兩年後,也就是在6年前,他跟我說:「盈盈,雖然我也想留在這裡,但是這裡的房價太高了,消費水平也太高了。你也知道我的家庭條件不好,全家人省吃儉用供我上大學,為了我已經背負上了沉重的債務,現在我爸媽需要一邊還債一邊供我弟弟讀書,根本不可能在我們的婚姻大事提供太多的助力。不靠父母幫助,光靠我們兩個人,猴年馬月可以買到房子?」
他的意思是放棄在這裡安家的想法,去他老家的省會城市安家。他老家的省會城市位於內陸,經濟條件不算太發達,消費水平要比這裡低不少,更為重要的是,那裡的房價不到這裡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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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可是,這個要求讓我倍感為難,只因我是本省人,他老家距離這裡太遠了,也就是說,我一旦答應了他的要求,我就需要遠嫁,我怕父母無法接受,畢竟我是獨生女。
我嘗試著跟父母講了這件事情,不出我所料,我爸媽怎麼樣都不同意我遠嫁,要求我與他分手:「盈盈,不是我們棒打鴛鴦,而是你們兩個人不合適,一方面,他家庭負擔很大,父母收入微薄,沒有養老金,需要靠他養。他弟弟目前在三本就讀,沒有出息,以後成家立業,他爸媽幫不上忙,他這個當哥哥的能不管嗎?要管他們要養孩子,你們受得了嗎?另一方面,他的眼裡只有原生家庭,根本沒有你,否則他就不會是毫不顧你的想法,單方面要求你犧牲自己的利益,遠嫁到他那裡去。」
我爸媽的話字字在理,可是當時的我就是胡麗娟,就是王寶釧,被愛情沖昏了頭腦,沒有聽進去父母的勸告,在他的真愛洗腦下,堅持要嫁,最終感到恨鐵不成鋼的我爸媽答應了這門親事,也明確放話再也不管我了。
最終,我啥也沒有,沒有彩禮錢,沒有嫁妝,與他裸婚了。婚後第二年我生下了女兒,公婆不喜歡女孩,一不伺候月子二不帶娃,於是我堂堂211畢業生成為了家庭主婦,成為了需要向老公伸手要錢的全職太太。
全職太太過得怎麼樣,我就不多說了,畢竟一個女人長期沒有收入來源,自己與孩子的一針一線、一飯一菜都需要男人給,在婚姻里能有尊嚴嗎?更何況,我公婆偏心眼,疼愛小叔子,還有著重男輕女的思想,我與他們的關係可想而知。
公婆怎麼對我,我並不在乎,我是為了愛情嫁給他的,我最在乎的無外乎是他的態度。如果他不忘初心,一直把我放在心裡,愛我愛我們的孩子,那麼再苦再累我都覺得是值得的。可是,這些年來,傷我最深的偏偏是他。
當婆媳矛盾爆發的時候,他從未站在我的身邊,要麼裝聾作啞任由他父母欺負我,要麼站在他父母這邊,罵我不懂事,不是一個好兒媳婦不是一個好嫂子。
我為了家庭犧牲了事業,辛辛苦苦操持家務,為他生兒育女,他卻嫌我不能賺錢,一天到晚說我敗家,我記了帳想證明自己沒敗家,可是他懶得看,只會一味地說我有問題。
最讓我感到寒心的是,這麼多年來,在他的眼裡,我與女兒遠遠比不上他的父母和弟弟一家。
就拿這次離婚的導火索來說,前幾天不是雙十一嗎?我跟他多次提到,說我的羽絨服已經穿了三年了,想要換新的,看上了一件價值499的羽絨服,把連結發給了他,讓他雙十一的時候幫我買了。還有,女兒想要一套玩具,讓他到時候也別忘了買。
雙十一那天,我提醒了他好幾次,他不耐煩地說知道了,我以為他已經下單了,告訴了女兒,女兒滿懷期待等到了現在。
可是,這幾天我接到了好幾個快遞,有他的高檔內褲,有他買的遊戲設備,有他的衣服,卻沒有我的羽絨服和女兒的玩具。
看著女兒淚汪汪的眼睛,我感到十分內疚,趕緊哄女兒:「別急,可能是雙十一貨物太多,快遞延遲了,媽媽去問問爸爸。」
我越想越不對勁,便趁著老公睡覺的時候,用他的指紋解鎖了他的手機,打開了他的購物記錄,然後一股徹骨的寒意席捲了我全身。
原來,他在雙十一花了將近3萬塊錢,一萬塊錢是給自己買的東西,2萬是給他爸媽和弟弟一家花的,比如給公婆換了空調、買了按摩儀、給婆婆買了兩件總價值3000的羽絨服,還給他的小侄子買了四套總價值在5000的玩具,可是從頭到尾,我都沒看到我的羽絨服,也沒看到女兒的玩具。
我本想立馬推醒他,跟他大吵了一架,可是我想了又想,想了一個小時,最終下定決心。
我打電話給了我媽,哭訴了我的遭遇,等到我冷靜下來,我媽問我打算怎麼辦,我想到了他的購物記錄,感到無比諷刺和心寒,他捨得給自己的家人花2萬買東西,卻連500塊錢的羽絨服都不捨得給我買,也不捨得給女兒買玩具,這樣的老公我要了幹什麼?添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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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最終,我用堅定不移的聲音告訴我媽:「我要離婚,這樣的婚姻毫無意義,對我跟女兒都是。」
我媽告訴我,他們會全力支持我的決定,讓我處理好所有的事情,照顧好我,需要他們幫助及時打電話。
我掛斷了電話後,寫下了離婚協議書,這就有了今天上午我翻箱倒櫃準備離婚需要的東西、要求他去民政局的這一幕。
我懶得跟他廢話,告訴他:「不用多說了,我們兩個人三觀不合,本來就不適合。我要的是把我和孩子捧在手心上的老公,你倒好,雙十一你可以給你家人花2萬,卻捨不得給我花500。我算是明白了,你要的是給你傳宗接代、當免費保姆、不攔著你孝敬父母幫扶弟弟的完美型賢妻良母,我們兩個註定不可能走到最後。」
他不肯離婚,說我沒資格放棄肚子裡的孩子,我沒理他,帶著女兒走了。
我想好了,我先帶著女兒回老家,然後去做手術,等到這一切了結了,我再跟他徹底結束婚姻關係。一個連500塊錢羽絨服都不捨得給我買的老公,我要不起。
我會彌補我犯下的錯誤,做一個合格的母親,把我的女兒撫養長大,也會孝敬我的父母,不再讓我爸媽操心,至於他以後會怎麼樣,那就與我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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