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曼玲的採訪中談到葉倩文在1994年說自己想要生孩子,希望結婚後回家給丈夫做飯吃。
汪曼玲問她那麼多年為何沒生育,當時54歲的葉倩文說自己不後悔。
當問到是不是不喜歡當母親時,葉倩文說不喜歡。因為媽媽從小對自己管教很嚴厲,讓她覺得自己如果當媽媽也會這樣管孩子。
葉倩文說自己為孩子著想,一定會變得很緊張。其實她認為家長應該放手,讓孩子自己去經歷和感受。可是身為疼愛孩子的家長,很難做到。
葉倩文談到了和繼子女相處的問題。葉倩文對丈夫的孩子也會管教,當時被他們嫌煩。
她會告訴孩子們,要好好讀書,長大賺錢,不要多喝汽水之類的。她會帶著孩子們去爬山,為了健康,可孩子們卻不願意。
她舉了一個例子,林子祥的兒子林德信Alex,讀大學時想要和幾個同學在外面住。
當Alex告訴她租金要2500美元時,葉倩文只同意給1500美元,因為不需要泳池和健身室。
葉倩文對孩子說,不能住這麼貴的房子。她說租房的目的是因為離學校近,上學更方便。
葉倩文提出一個辦法,讓他自己找工作賺錢,還說他賺多少,葉倩文就給他同樣的錢。
葉倩文不是不捨得給孩子錢,是希望孩子們能獨立工作,因為她自己在13歲就出來工作了。
她的父母也是這樣教育她的。父親一直很能幹,工作完回家還要打理花園,母親把家裡收拾得一塵不染,這都是葉倩文的榜樣。
汪曼玲說孩子們都這樣拿零用錢,葉倩文自己不可以當媽媽,會是沒人喜歡的媽媽。
葉倩文要求他們把自己的房間收拾乾淨。她說自己是繼母,但孩子們是住在自己的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