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要求全款買房,男方出66萬,30萬是借的,姑娘:我遠嫁圖啥
我與男友是大學校友,他比我大一屆,我讀大二的時候,認識了他,大三的時候確立戀愛關係,他畢業後回了老家省城工作,我們經歷了一年異地戀的考驗,直到去年,我大學畢業了,他回來找我,我決定嫁給他。
本來,我父母是不贊成這門親事的,只因父母不願意讓我遠嫁,怕我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不適應,怕我會被欺負,怕我受了委屈他們無法及時護著我。

一開始,父母希望我們留在大學所在城市工作,那是我老家的省城,經濟發達,要比他老家繁華多了,工作機遇也多,工資待遇也高,可是,他不願意,說我們學校只是一所普通一本大學,專業又不占優勢,在這座城市找到可以讓我們過上高質量生活的工作很難。
我父母遲遲不鬆口,我們的婚事陷入了僵局,直到今年過年的時候,在我半年的努力下,我父母才鬆了口,問到了買房的事情。
「既然要高質量的生活,那麼,以你們的收入,背負上房貸,日子能過得舒服嗎?我家要求也不過分,全款買房,不是你家全出,而是你家60%,我家40%。」

03.
男友並不贊成,只希望付首付,理由是他家庭狀況一般,父母開了一家飯店,收入不是太高,全款買房壓力太大,不要讓父母背負太重的壓力,希望兩家一起湊首付,一起裝修,小兩口一起還貸,一起為了結婚的事情努力。
「我同意女兒遠嫁,還願意出40%房款已經夠講道理的了,你們還想怎麼樣?首付都要我家平攤,裝修也要平攤,你想空手套白羊,是吧!沒門。」
我媽說了,要麼給20萬彩禮,買不買房無所謂,要麼,按照她的要求,兩家一起全款買房,都不行的話,就別再聯繫我了。

為了嫁給他,我已經沒少惹我媽生氣了,我也知道,我媽是為了我好,若是在完全陌生的城市,有套房子,就有了家,不用背負房貸,才能保證生活質量。
因此,我也不好答應他去勸說我媽,婚事再度陷入僵局,直到兩個月前,他告訴我,他父母答應了,錢湊齊了,看到他家誠意滿滿,我父母才滿意,答應了親事,婚事定在了五月底。
父母也備好了40%房款,還準備給我30萬嫁妝,讓我帶過去,希望這筆嫁妝能成為我婚後的保障。

04.
可是,前幾天,我媽出了一趟遠門,回來了之後,就立馬要求我分手,搞得我莫名其妙,我才知道,她去了我男友老家,找了很多人打聽。
「我越想越不對勁,他不是說父母收入不高,難以拿出這麼多錢買房嗎?那套房子全款110萬,60%就是66萬,他家怎麼這麼快就湊齊了?我總覺得有貓膩,就去了他老家,果然不出我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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