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過來人:人過50,夫妻間不要爭3件事,尤其是二婚,這是底線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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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過中年,在某些方面就開始走下坡路,比如:事業、婚姻。

在50歲—60歲這個階段,夫妻感情很容易生變;

夫妻面臨退休,生活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父母需要養老,子女成家立業;

生活中的摩擦和分歧,這些都是很正常的,爭吵也可以避免,比起爭個高低,抓住餘生的幸福更重要。

下面就借兩個案例來說明:人過50,夫妻間不要爭3件事,尤其是二婚,這是底線。

案例分析:

(64歲大媽自述經歷)

我姓楊,今年64歲,我和丈夫都退休了,我現在給女兒帶孩子;

說實話,我是個勤快女人,平時就閒不住,自從退休,丈夫就在家躺平了,吃了飯就刷手機。

因為嫌棄丈夫無所事事,我們鬧過不少矛盾,現在我住女兒家,和丈夫眼不見心不煩。

相比於我家裡的吵鬧,我姐和姐夫感情一直很好,結婚之後,丈夫的事業一直走下坡路,但姐夫生意卻越做越大。

說實在的,我很不服氣,因為我姐從小就樣樣不如我;

用父母的話說,我姐就是「幹啥啥不行」,我也理所當然覺得:我以後的日子一定比我姐過得好。

我一生要強,事業、家庭兩手抓

我姐比我大3歲,可她從小嬌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別看我小几歲,但我從小就是幹活的一把好手,不管是莊稼地的活,還是在家燒水做飯,我都是很上手的。

當時,媒婆介紹對象,我挑了個條件比較好的,婚後,我要顧著家裡,也要外出上班;

當時我婆婆要幫帶孩子,要把孩子送鄉下去,但我不允許,我不放心老人帶。

我公公去世早,當年婆婆臥病在床的時候,孩子正讀高中,我太忙了根本顧不上孩子;

因為我每天上班回家先伺候婆婆,中午也回家給婆婆喂飯、伺候她上廁所;

為了能照顧孩子的學習,丈夫說要把婆婆送到養老院,我沒同意,把老人送到養老院,這不就告訴鄰居我們不孝嗎?

況且我覺得沒必要為婆婆投資,養老院一個月好幾千,我每月的工資都搭進去了;

丈夫覺得我迂腐,不知變通,我卻埋怨他賺的太少,於是這次爭吵換來了我和丈夫的冷戰。

過了段時間,女兒高考後要報志願,我想讓女兒報師範院校,丈夫想讓女兒從事醫學;

因為意見不合,我和丈夫又吵了起來,我本身性格就強勢,在家得理不饒人;

女兒其實想學護理,但我想讓女兒從事教育行業,於是就逼迫她填報了師範類院校。

綜上所述,我無論是在工作上,還是在家裡,一直都很要強,事事都要做到最好,但我卻處不好夫妻關係。

大我3歲的姐姐:性格軟弱,是個家庭主婦,也沒有主見

說實話,我認為我姐的家庭地位很低,因為家裡人說什麼,她就聽什麼;

十多年前,姐夫創業失敗,我姐沒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在背後支持,我真的佩服:我姐脾氣真好。

在安排老人方面,我姐卻很灑脫:

在公婆不能自理之後,我姐就把他們送到了養老院,等到公婆病重快要不行時,再接回家裡照料,讓老人安心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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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大學畢業,我姐從沒有為孩子工作操心,她認為:兒孫自有兒孫福,過度干預只會給孩子添堵。

我姐只有年輕時工作過幾年,生了孩子就辭職在家,但姐夫的工資一直交給我姐保管;

我姐存了不少錢,現在兩口子動不動就出去旅遊,而且他們感情很穩定,我真的很羨慕。

點評:

經營好婚姻,並不是要強就夠了,尤其是女人,在婚姻里不要太強勢;

一段健康的婚姻關係,是要相互尊重、保持一定分寸感的。

妻子與丈夫,原本就是兩個不同的人,只是婚姻關係將兩人「捆綁」在一起;

夫妻相處,就像是兩隻刺蝟取暖,離得太近,就會把彼此刺得鮮血淋漓,但離得太遠,就又感覺不到溫暖。

但這個分寸,需要夫妻一起去調整;

人過50歲,就算夫妻間感情再好,也不要爭以下幾件事,尤其是二婚夫妻

第1件事:對方父母的養老,不爭辯

贍養老人,兒媳和女婿沒有「強制性責任」;

給老人養老送終,是其子女的責任,在重大決策上,兒媳和女婿不要摻和太多,

比如:老人去不去養老院?得了重病治不治?

父母要如何養老,就讓其子女去決定吧;

尤其是再婚夫妻,為了對方父母盡心盡力,到頭來可能沒有功勞,也沒有苦勞,反而落得一身埋怨。

其實,在離婚率倍增的今天,有一半的夫妻離婚是因為感情出了問題,另一半離婚是因為老人的摻和;

如果老人的到來,破壞了夫妻關係的和諧,那讓老人住養老院也沒什麼錯。

第2件事:事業停滯,不爭辯

不排除有些優秀人才,他們終其一生都在追求事業上的造詣;

但對於大多數普通人,在50歲以後,事業很難再上一個台階;

公司引進新鮮人才,必然會影響到面臨退休的老員工,詩曰:「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優勝劣汰,新陳代謝,這是自然規律,世間所有事物在到達頂點之後,都會慢慢走下坡路。

快要退休的年紀,夫妻間沒必要再因事業,掙錢而爭吵,人的慾望是填不滿的,掙多少錢才會滿足呢?

知足常樂、善於經營,這才是人生快樂的秘訣;

就像案例里提到的,姐夫創業失敗,一切從頭再來,但大姐依舊不離不棄,專心打理好家事,而在妻子的滋養下,姐夫很快走出低谷。

不管工資多少,最重要的是經營,掙得少,那就過低配生活;

就算是在事業低谷,只要夫妻同心,這一切肯定能熬過去。

第3件事:兒女的發展,不爭辯

人一旦到了50歲,子女長大成人,面臨就業與結婚,作為父母,總是會忍不住為孩子操心;

比如:孩子大學畢業,丈夫想讓孩子繼續讀書深造,而妻子想讓孩子找個工作穩定下來;

夫妻之間有了分歧,一般就會有爭吵,而兒女已經長大了,他們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

夫妻倆再怎麼爭吵,最後的決策權還是在子女手裡,那這場爭吵,除了損害夫妻感情,還有什麼意義呢?

頭婚夫妻如此,二婚夫妻更是如此;

二婚夫妻的家庭關係只會更複雜,對方子女的決策與發展,要少摻和為妙,可以默默支持,但不要幫他們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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