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45歲,月入20000,婆婆要住到她家養老,她對老公說那就離婚吧
玲玲很勤快,什麼活都干,從來不讓自己閒著,老闆宋大姐非常喜歡她,每個月給她150塊,她一點點存起來,除了買衛生巾和內衣褲,幾乎不花錢。
除了工作服,其他衣服都是宋大姐給她的,不合身她就自己改一改,顏色、款式,這些她從來不覺得和自己有關係。
過了兩年,她的工資漲到了350元,她特別高興,每次一發工資,就存進自己的卡里。
她一直住在火鍋店裡,就算掙了些錢,她也不去租房子,她早想好了,一定要掙錢買一套小小的房子,那是她真正的目標。
她每天把店裡的飲料瓶都收起來,放在店裡很偏的位置,等收滿一大塑料袋,就拖出去賣了,後來她一個人在開店前打掃衛生,又每個月多給她100塊。

玲玲珍惜著哪怕能多掙1分錢的機會,有幾個店員都看不起她,覺得她太摳了。
可是,玲玲不在乎,她已經去後廚了,幫著老闆娘做火鍋底料,做很多配料,工資比他們高很多,她24歲的時候,一個月工資都有2500了,她心裡可美了。
她從來沒想過,在一個火鍋店能一干就是這麼多年,在她27歲的時候,宋大姐對她說:玲玲,我知道你一直攢錢買房,我有個親戚要回四川老家了,她有一套老破小,房子很舊了,也不大,只有45個平方,你要不要,要了我帶你去看看。
玲玲很高興,說:姐,我肯定想要,就是不知道錢夠不夠?

宋大姐:應該夠了,那個地方比較偏,房子又小又破,一般人都不想要,她也不好出手。
最後玲玲拿80000買下了房子,那一刻她忍不住哭了,其實房子對她一點都不小,是56個平方,當時宋姐記錯了。
而且房主很愛惜房子,外面看著破,屋裡收拾的乾乾淨淨,家具都就給了她,她只要買些床上用品,就可以搬過來。
她因為買房子,不但花光了所有的錢,還借了宋姐5000塊,讓她直接在工資里扣。
有了房子後,玲玲買了自行車,每天騎車上下班,她覺得只要努力,生活肯定會有驚喜。
而就在這個時候,她認識了李帥,其實她對他沒什麼想法,一個大學生,一個初中生,她覺得兩人之間,不會有一點點可能。

可是,那時候的李帥,過的很難,雖然他是大學畢業,可是不好找工作,就算找一個,工資還不到1000,其他都要靠跑銷量,他一個月掙不到3000,還要給家裡1500,供弟弟讀書。
他和同事合租的房子,就在玲玲對面,有時候他晚上要跑個客戶,就厚著臉皮借她的自行車,有時候還在她家吃飯,就這樣,兩個人交往了。
談了1年多,兩人打算結婚,玲玲只有自己一個人,也不要彩禮什麼的,再說,她也知道李帥沒錢,他的錢基本都給了家裡。
當時,他媽媽特別高興,因為不用給彩禮,不過說好了,就算結婚後,每月也要給家裡2000。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