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結婚之後,意識到了不對勁,她可以選擇離婚,卻沒有。以前我不知道原因,後來我知道了。一來是因為她帶著一個女兒,二婚再離婚,確實不好聽。二來是因為我,她心疼我,不忍心我以後沒人照顧,或者有人對我不好。於是,繼母就在各種雞飛狗跳和各種委屈中,把日子過了下去,她對我視如己出,拉扯我長大。
在這個過程中,我的親爸在幹啥呢?他完全就充當了一個沒事找事,各種找茬。不賺錢養家,還伸手問我繼母要錢,不給就要動手的角色。為了我和姐姐能順利念書,我繼母不得不打兩份工,實在沒錢的時候,我提出把機會讓給姐姐,但我繼母不肯。繼母說,她就算是砸鍋賣鐵,也不會讓我們念不了書的。
我念高中的時候,生了一場重病,多可笑,因為需要很多錢動手術,我爸居然想要放棄。後來面對我的質問,我爸說他也沒辦法,這不是沒錢嗎?但我繼母卻從來都沒有放棄我的念頭,她到處借錢,甚至下跪求人。真的,不提從6歲到我大學畢業,繼母在生活上對我的照顧。就單純這一件事情,我就要感恩。
我大學畢業後,有了穩定的工作,繼母和我爸提出了離婚。我爸自然不肯,他又懶又自私,自然知道離婚之後,自己沒有好日子過。但繼母鐵了心,她已經沒有任何後顧之憂了,我和我姐姐又幫著繼母。所以這個婚,最終還是離了。離婚後,繼母和我姐姐,自然和我爸沒了來往,但我卻一直和她們有走動。
繼母一開始還勸我,不要經常去看她,也不要給她買東西。她擔心我爸知道後會罵我,也希望我能自己存點錢,畢竟我以後結婚嫁人,我爸是肯定沒有嫁妝給我的。但我不是白眼狼,我記得繼母對我的付出,說白了,繼母對我的好,親媽都不一定能做到,沒有繼母,真的很可能就沒有我了。
前段時間,繼母偏癱了,又不願意請人照顧,擔心花錢,給女兒增加負擔。但白天有左鄰右舍稍微照料一下,晚上肯定不能身邊沒人。所以我知道之後,就從城裡搬回了村裡,和繼母的女兒說好輪流晚上陪護照顧。我的這個決定,也有朋友勸我改主意。因為我若是攤上一個偏癱的長輩,肯定會影響以後的婚嫁。
但我能做到不管不顧嗎?繼母養了我十幾年,她對我盡了撫養義務,我是有贍養她的義務的。繼母不說,我不能當成沒有發生過。所以,我肯定要和繼母的女兒,輪流照顧繼母,給繼母養老。就我爸這樣的人,我都不能不照顧,更何況是對我這麼好的繼母。
不管親戚和我爸,怎麼說我傻,我都會堅持自己的做法。就算真的影響婚姻,我也不會後悔,不為別的,就為繼母無怨無悔養育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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