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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懷孕三次,卻在結婚前分手:女人該不該婚前同居

2024-04-07 01:42     緣分     7023

同居三年,懷孕三次,卻在結婚前分手:女人該不該婚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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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友戀愛五年了,我們是大學同學,大三時戀愛,畢業後留在了一個城市,繼續我們的愛情。

工作後,我們住到了一起,因為我們當時認為,我們以後肯定要結婚在一起的。

可是我們都想錯了,就在我們商量結婚的時候,矛盾出現了,我們沒有跨過最後一道障礙,還是沒有在一起,最終不歡而散。

戀愛五年,同居三年,我為他懷孕三次。結婚前,我們村的彩禮十八萬八,我不想迎合這種低俗的社會風氣,但我也不能一分不要,我私自做主,只要八萬八就行了,為此還做了一系列的思想工作。

可男友卻告訴我,我要得太多了。我當時把我們村的情況跟他說了。可他認為,我們都在一起了,要那麼多彩禮沒用,將來還不是我們還債。

道理我知道,但是我總不能一分錢不讓父母要吧,那樣對於他們,就不公平了。

經過我跟男友多次協商未果,後來男友一句話激怒了我。

他說:「你都跟我同居了,你站在你娘家人那邊,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人?」

我也怒了:「是不是你的人你說了不算,看你給多少彩禮,我願意嫁給你才行。」

沒想到他破罐子破摔:「我不娶了!」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我也就不管了:「別以為我是你的人了就能隨意擺布,那你就別娶了。」就這樣,我們分手了,很果斷,無牽無掛的。

我現在非常後悔當初選擇同居,我到底該怎麼辦?

同居三年,懷孕三次,卻在結婚前分手:女人該不該婚前同居

忠告:

婚前同居我一直不看好,不管你們感情如何,婚前同居都是一個錯誤的決定,誰都想不到以後的生活會怎樣。

結婚前兩個人戀愛是因為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優點,一旦結婚,這個觀點就會被現實生活的瑣事打破。

同居就如同婚後生活一樣,面對的都是生活的瑣事,兩個人感情再深,也難免在生活中遇到矛盾。這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現象。

同居三年,懷孕三次,卻在結婚前分手:女人該不該婚前同居

為什麼女人要拒絕婚前同居?

一、結婚是因為兩個人對彼此都有一種新鮮感,神秘感,想到的都是結婚後的美好生活。所以,兩個人戀愛後都能積極面對結婚,對婚姻生活有一種嚮往。

同居後則不同,這種新鮮感沒有了,有的都是生活的瑣事,讓人望而生畏。

二、婚前同居是提前消耗兩個人婚後的感情。兩人結婚後,面對婚後瑣事,需要的是兩個人以前存儲的感情,來維持婚姻生活帶給兩個人的衝擊。一旦婚前同居,提前消耗了這種感情,要麼造成男女雙方沒有了結婚的慾望,要麼造成女方在男方心中的價值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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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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