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改嫁後帶孩子來找前夫:我老公不願撫養她,還是讓她跟著你吧
作者觀點:
俗話說得好,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他們都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做事應該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能承受自己的做法會帶來的後果,在行事。
而文中所述的這名女子,就是沒有考慮後果,就選擇跟丈夫離婚,並選擇要孩子的撫養權。
其實,她在沒有和丈夫解除婚姻的情況下就對男同事有好感,這種做法已經是一種錯誤,是對婚姻的不忠,也是對丈夫的一種侮辱和傷害。
在離婚之後,她沒有考慮自己的現任丈夫的人品,他是否會持之以恆地善待自己和前夫的孩子,就盲目選擇要孩子的撫養權,這種做法就是錯上加錯。

經歷了這件事情以後,希望她能從中吸取教訓,以後做事要謀定而後動,不能隨心所欲,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了,也沒有必要去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畢竟後悔也已經無濟於事,因為自己的現任丈夫無法接受她和前夫所生的孩子,已經成為現實。
而前夫也已經有了新的家庭,所以不可能和她復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