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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2024-04-15 12:42     緣分     3501

但是,這也不代表著再婚後,不會被對方在用不著的時候一腳踢開,真到那時,錢沒了,人又身體不好,豈不是太慘了。

我提出這點要求,無非就是想要給自己和對方一個保障,我可以保證我能做到,但我不能保證對方能做到,有個書面協議會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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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能安心,對方也能安心,畢竟保障的是兩個人的權益。

第二條:再婚後,兩人不跟對方子女過日子。各自的子女各自負責,不能道德綁架對方,我倆結婚了,我兒子就是你兒子,我兒子會給你養老等等,這些話就別提了。

說白了,雙方跟繼子女保持普通親戚關係來往就好。過多地參與雙方兒女的事情,不太好,會損耗感情。畢竟人心是偏的,也肯定是偏向自己那一方的。

夫妻總是原配好,半路的夫妻,跟彼此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相處之情,有些事看清自己的位置,該說清楚的要提前說,不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減少幸福度,還會影響生活質量。

何況,我也不想因為再婚,把自己過程後老伴一家子的保姆,洗衣做飯,樣樣不少,到最後,事幫著做了還落不著好,完全沒必要。

搭夥3年老伴執意再婚,56歲女人:滿足不了我4個要求,「不嫁」

我更不想因為再婚而擾亂我女兒的生活,給我女兒添麻煩,畢竟我為了不給女兒添麻煩,都沒同意女兒說的去跟她們一起住。

第三條:家務活跟現在一樣分擔著做,對於再婚,再有的禮儀要有,哪怕是親朋一起吃吃飯,準備一些必需品,禮金等。

既然再婚了,通知親朋好友,一起吃頓飯,介紹截殺送,這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有的該換新的換新,結婚的禮金意思意思就行了,要求不高,但男方該給予的要給予。

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男方是否尊重我的問題,我是再婚,並沒有什麼見不得光的,所以這點必須有。

第四條:婚後雙方都拿出一部分錢當作日常開銷。家是兩個人的,既然選擇再婚,那兩個人都要為家庭付出。雖然我是女方,但經濟許可時,我願意分擔一半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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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那種老思想,認為女人就該花男人的錢,自己的是自己的,男人的也是自己的。這在我看來,雖然一時會很幸福,可時間久了,有多少人願意將自己辛苦掙來的錢,無私地給其他人花。

年輕的人都很少有這種的,更不要說半路夫妻了,在錢財上面有些時候不能太過計較,太出的那份就得出,只有這樣兩口子感情才會好,日子才能過得平樂。

老汪和我提再婚的時候,我就提了這4條,在我看來這4條要求並不過分,可是老汪卻不這樣認為。我剛說出自己的要求,他就給我甩臉子 ,還怪我要求過分。

在我看來,一個男人,連生活最基本的都不願給予一個女人,那這個女人為什麼要嫁給他,更何況是半路的夫妻,本來真心的就好,有些事就更難說了。

老王剛拒絕我,我就知道這人提出再婚,並不是真心想要好好過日子,而是心裡有著其他的算計。而我最怕的就是這樣的婚姻,我怕我還能動的時候,無私付出,到老了,沒用了卻落得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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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aoyun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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