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養老防老是千古流傳下來的美德,也是大眾的認知,為什麼到最後有的父母與子女之間,鬧成了仇人呢?
其實啊,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因果的,這不,以下這對母子之間也恰好驗證了這一點,希望能起個驚醒的作用,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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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張阿姨,今年70了,人到70需要養老了,我想起了我的兒子。在我看來,他是我的兒子給我養老是應盡的本分。
可如今這個本分,兒子卻不樂意了,我知道我以前做錯了,卻也晚了,後悔早已無用,只能在這裡說出來,讓大家也警醒下,不要做出跟我一樣錯誤的決定。
我想,很多人以前也跟我一樣認為,子女贍養父母是應該的,這是道德、法律和良心三方所要求的,也是順其自然的。
可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如果父母至於子女並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呢?如果父母並不是真心愛護子女,反而是自私自利呢?
到了晚年,他們還能得到子女的盡心贍養嗎?畢竟,生活中只想著自己的人不再是少數,而不孝順的子女也同樣不少。
恰恰,我與孩子之間的事情,就是其中之一,我很後悔以前的決定,可我卻無能為力了。
以前的時候,我有三個孩子,他們都對我很好。如今我老了,卻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家寡人,我的孩子他們都拒絕與我再有聯繫。
只因為,一套房子惹的禍,為了養老這事,我也不是沒有找人調解過,可惜失敗了。
六年前,我本來是跟兒子住在一起的,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雖然偶有摩擦,但是還算幸福。
那會的我很強勢,兒子和兒媳婦都比較讓著我,不願意跟我這個老人計較。這也導致我後來更加不懂得體諒他們,而做了錯誤的事情。
我是家裡的老大,是女王,他們讓我不高興了,我就想了個法子把兒子一家人趕了出去,當時鬧得很嚴重,連法院都上了,斷絕關係的協議書也簽了。
起因,就是因為一套房子,那會家裡趕上好時候,要拆遷,本來一個戶口本上的人都有份,在我的勸說下,我們就要了一套房子,其他的都換成了錢。
當時,我是這樣想的,我以後肯定是兒子養老,我也只有這一個兒子,要這麼多房子不如拿些錢合適。百年之後,這房子肯定是留給兒子的。
房子下來的時候,就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兒子當時雖然不高興,卻也沒說什麼,估計跟我想的一樣,我就一個兒,以後的東西都是留給他的。
可後來,我們住在一起總算是有各種矛盾,我受不了,沒跟兒子溝通,就將兒子他們趕了出去。
這也讓兒子認為我是為了獨吞拆遷所得,當時我的兩個女兒,也勸過我,讓我不要把事情做得這麼絕,以後還怎麼來往。
可我聽不進去,就是不想跟他們在住一起,我放言:以後不用你們管,我自己管自己,老了也不要你們贍養。
可如今,年紀大了,我後悔了,一個人挺沒有意思的,孤孤單單的。我想起了自己有一個兒子,希望兒子能給我養老,讓我不那麼孤單,身邊有親人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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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對兒子說:「我老了,需要你的照顧。」,沒想到,兒子怎麼也不樂意,還說讓我去養老院養老去,他的家容不下我。
跟兒子溝通了很多次無果,看著兒子決絕的態度,我無奈地請了人幫忙調解,希望能讓兒子心軟,給我養老。
兒子如今經營著一家小店,一家人靠這家店生活,當他看到我和調解員一起找到店裡的時候,他的態度很不好,臉都黑了。
極其不耐煩地趕我走,還對調解員說:我是自找的,是我先不認他這個兒子的,先把事情做覺得,如今後悔了,晚了。他不會再對我忍讓,也不會再讓我跟他們一起住。
調解員勸兒子:「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在有錯,也含辛茹苦的把我們養大了,作為人子不該不孝順父母,不贍養父母,這是不孝。」
兒子聽了這話,火卻更大了,他直言:「是她先不把事情做絕的,如今老了就後悔了,天下哪有這麼美的事。父慈子孝,也得父母的先慈祥,有個做父母的樣子,做兒女的才孝順。她把我趕出家門了,如今還來談啥?」
我連忙說到:「我知道我錯了,我後悔了,給你道歉,兒子,媽真的知道錯了,你原諒我吧,以後我肯定不會再那樣做。」
可兒子就是不聽,沒辦法,我只能想另外的招了。我想著名下的房子和手裡的錢,對兒子說:「你給我養老,以後我的積蓄都給你,你要是不給我養老,那就誰養我我就把東西給誰。我也不是只有你一個兒子。」
面對我的話,兒子啥也沒說,只是冷笑地道:「你去讓姐他們給你養老。」,兒子說自己如今一家人過得很好,不想再找個愛找事的進來打擾自己的生活。生活本來就很累了,不想連個歇息的地方都沒有。
他太了解我,我們一家人都很害怕我,不願意跟我來往,我太強勢了,還總自以為是,插手他們的生活。
兩個女兒也不喜歡我,說是害怕我的算計,說我總是以為他們好,私自做決定,把他們的生活攪得天翻地覆,其實就是為了滿足我個人的私心。
可兒子說的那些,在我看來並非有特別大的錯誤,哪個當父母的不想自己的子女好,他們身為兒女,聽我的錯了嗎?
我也是為了他們好,我走過的路,比他們吃的鹽還多,總是有些經驗的。
無論我怎麼說,調解員怎麼勸,兒子就是不願意讓我跟他們一起養老,他說:「我不為他考慮,也別指望他為我著想,以後每個月除了贍養費,他不會管我任何事情。自己種的因,就要承擔結出的果。」
調解員說:「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緣分,也就是今生今世這一程,完全沒必要鬧得這麼僵,血緣關係又怎是一張斷絕關係的協議能夠否定的呢,兒子必須認自己父母,不然哪說的過去呢。這世上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你的母親這麼做,也不過是沒有安全感罷了,你作為兒子體諒體諒。」
然而,兒子被我傷透了心,怎麼也不肯原諒,他說給贍養費已經是履行了贍養的義務了,其他的他不想管,也不願意管。
我們母子之間一點感情也沒有,他讓我不要去打擾他的生活。經歷過這些事,我才去反思,自己真的做錯了嗎?可我後悔也已經晚了。
沒有誰是心是鐵的,只有被傷得透了,才會變得堅硬。任何的感情都是需要維繫的,哪怕是血緣關係。
人生路漫漫,雖然除了生死無大事,世上沒有解不開的結,可被傷了的心,哪怕修復了,也總是有裂縫在的。
所以,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惋惜,要懂得珍惜,才能夠有個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