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靜
托我老公的福,我這才知道,在大多數男人心中,孝順也是要分出一個三六九等的。換一句話來說,就是女人結婚成家之後,對公公婆婆的孝順才是要緊的,至於對娘家父母的孝順,只能是順帶,哪怕是獨生女,也是如此。我不認可這個邏輯,於是老公和我冷戰了。我也是心寒,結婚10年,才發現自己似乎嫁錯了人。
我和我老公結婚後,一直住在城裡,一來我們的房子買在城裡,二來我們的工作在城裡。剛結婚的時候,老公就和我商量,說每周回一趟婆家看望公公婆婆,他說自己不能娶了媳婦忘了娘。我爽快同意,並且結婚10年,沒有遇上出差等事情的時候,我都做到了。
我後來很後悔,若是我當時堅持也要回一趟娘家看望我爸媽。或者我爸媽惦記我們好不容易的休息日,應該多休息一下,而不是來回跑的時候,我能不這麼「聽話」,可能我會早點知道我的老公,居然這麼雙標。
老公和我冷戰,目的很明確,希望我妥協,認可他的邏輯和想法,但不可能。事情的起因很簡單,上周我和他帶著女兒回婆家,原本女兒要去鄰居家找弟弟玩,我也跟著一起去找鄰居家的兒媳婦聊天。結果忘記帶水果了,我又回來拿,於是我就聽到了婆婆和我老公的對話。我這才知道,在我們結婚之後,老公每月給婆婆3千元生活費。
老公見我回來,也知道我聽到了他和婆婆的對話,有點尷尬。然後嘟囔了一句,說:「這個月有兩家親戚辦喜事,咱媽錢不夠用。」因為在婆婆家,我沒多說什麼,胡亂點了一下頭,拿上水果就去了鄰居家。回家的路上,老公解釋了一下為啥每月給婆婆3千元生活費。
老公說:「咱們沒有在父母身邊照顧,其實是有虧欠的,所以給他們一些錢,也算是彌補。」我笑著說,我理解。因為女兒也在車上,我不想和老公起爭執,所以就順著他的話,表示理解。直到回到家裡,女兒睡著了之後,我才再次和老公提起了生活費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當初我們說好雙方父母都不給生活費的。
至少沒到需要給的時候,畢竟手裡頭都有積蓄。再說了,就算要給,也不用給3千元吧,要知道公公婆婆可是有兩個兒子的。老公沉默了一會兒,說:「當初確實說好了,咱們也不容易,所以不用給生活費。但我後來又想,既然不能陪伴父母,提供不了情緒價值,那麼經濟上補貼一點也應該,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我有點無語,邏輯確實沒問題,但還是這句話,為啥要給3千元?小叔子給了沒有?而且為啥沒和我商量,說好了不給,結果轉身背著我就給了?但我不想吵架,既然他說沒有陪伴父母,心有愧疚,就要從物質上補償,那我認為我對我娘家爸媽,也有愧疚。我拿起手機,給我爸媽轉了三千元,說是生活費,另外把這10年的錢,用銀行卡轉帳過去了。
原本很正常的一件事情,老公給公公婆婆生活費,我給我爸媽生活費,公平合理,但是我老公卻生氣了。老公問我,是不是日子不想過了,說家裡的房貸車貸壓力大,我居然還把積蓄給了娘家,腦子進水了?我笑了,說:「怎麼你給婆婆生活費就可以,我給我爸媽生活費,就成了腦子進水,日子不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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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公立馬接話,一點都沒有猶豫,說:「我爸媽和你爸媽能一樣嗎?兒子給爸媽養老,給爸媽生活費,天經地義。女兒是潑出去的水,順帶照顧一下就行了,怎麼可能和婆家一樣的待遇。」我氣笑了,真沒想到我老公能這麼理直氣壯,說出如此離譜的話。我問他,按照他的邏輯,只有女兒的老人,以後日子不用過了,自生自滅了唄?
老公不置可否,我的火氣壓不住了,我說:「我是真沒想到,孝順也讓你分出一個三六九等來,還說大家都這樣。那當初結婚的時候,我爸媽幫我帶孩子的時候,我娘家出錢出力的時候,你咋沒有提出讓你爸媽同樣對我們付出啊?按照你的邏輯,難道不應該你爸媽對我們付出,我爸媽壓根就不用管嗎?」
老公吵不過我,但又心疼我轉給我娘家的錢,開始和我冷戰。他知道我這個人,吵架都不喜歡過夜,之前我們鬧彆扭,有矛盾,只要他堅持,都是我低頭妥協。所以這次他又用這一招,不和我說話,可惜了,這次我不會妥協了。兩邊的爸媽,在他心中,居然還是不對等的?他的觀念,若是不能趁著這個機會改過來,那以後我們的日子確實不用過了。
唉,我是真的不明白,我老公是怎麼做到心安理得,享受我娘家對我們家庭的幫襯,又不願意孝順我娘家父母的。我也替自己心寒,戀愛2年,結婚10年,我都沒發現我老公是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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