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這時也開了口,她說姐姐只在去年過年之前來過一次,給他們送來了一萬塊錢,讓他們過年用。
但姐姐來過之後,就再也不提還錢的事了。
因為她看到弟弟的病態,覺得弟弟可能很快就要死了。
弟弟如果沒了,那她兒子的這筆帳就可以不用還了。
畢竟,弟媳李艷是外人,而且他們還沒有孩子。
如果他們還了錢,豈不是便宜了外人。
李艷說,姐姐甚至還在後來找朋友過來打探張華建的病情,就是想確定一下弟弟到底死了沒有。
張萍辯解說,她就這麼一個弟弟,她從來沒有希望過弟弟去死,年前她還給弟弟還過錢,至於兒子,也從來沒想過不還錢,只是因為兒子生意受挫,如今的他居無定所,她也聯繫不上他。
張萍又指責弟弟,如果當初他借錢給她兒子時,提前打電話跟她商量一下,也不會到現在這種地步。
姐姐這樣來回說,讓張華建哭笑不得。
當初外甥借錢要買工程車,就是姐姐前來當的說客,如今她卻說自己並不知道兒子借錢這回事。
張華建決定去找大哥幫忙說說。
張華建的大哥對記者說,外甥借錢這事確實是妹妹張萍提起來的,而且還跟他也借過,只不過他當時沒有答應。
至於從中間說和這種事,他說這些年兄妹之間鮮少來往,大家都沒有將他當兄長尊重,他說話也不占什麼份量,所以無能為力。
看到大哥不願意出面,張華建和李艷找到了社區。
社區也無法聯繫上張華建的外甥,工作人員建議張華建和李艷到司法局尋求司法救助。
面對律師,李艷問出了心底最大的擔憂,萬一有一天丈夫張華建走在她前面,是不是這筆錢就作廢了?
律師告訴,不會的。
李艷作為張華建的法定繼承人,她有權利繼續向張華建的外甥追討這筆欠款。
張華建和李艷提著的心終於放到了肚子裡,他們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借錢看情分,還錢見人品。
當初,張華建因為相信姐姐和外甥,拿出自己的養老錢借給了外甥,他的慷慨和仗義並沒有換來姐姐和外甥的感恩,兩家反而因為這筆錢反目成仇。
在利益面前,人性暴露無疑。
張萍可能覺得弟弟沒有孩子,這筆錢落到弟媳李艷手裡,還不如落到她兒子手裡。
貪念來了,人的心態也就變了。
如今張華建病情惡化,後期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但外甥就是避而不見,姐姐就是胡攪蠻纏。
對於這種落井下石的親人,不要也罷。
誠信是做人之本,親人之間亦如是。
然而在很多時候,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所以不要輕易借錢給別人,不借惹一時,要錢惹一生,借了不還很可能會讓人鬧心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