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這時候還在添油加醋:「正是拿你當家人,所以才和你說好,你是我們家的,有我們家半個姓,你爸媽不算!」
「不算嗎?那就離婚吧,我也不用給你養老,不用給你生孫子,以後孩子都改成跟我姓!我即便是跟你兒子結婚了,人可不是賣給你們家。」
慧敏很硬氣,她打定了主意,該對父母的孝敬容不得丈夫跟婆婆阻攔。
反了他們了,難不成孝順自己父母還得看他們的臉色嗎?更何況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她有權力做這個主,絕不會妥協。
04
慧敏的情況是很多女人所面臨的窘境,在一些婆婆眼裡,女人在家裡就是免費的「保姆」,在經濟物質上,嫁過來之後就是自己家的人,什麼東西都不能帶回娘家。
說得好聽,是「我們家的人」,關鍵時候,婆家的事又不讓媳婦插手,覺得她是外人,最後把媳婦放到了一個左右為難的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