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可惜,金庸和朱玫可以共患難,卻不能共富貴,早在他們結婚10周年的時候,婚姻就已亮起紅燈。
當時正值盛年的金庸像大多數成功男士一樣,愛上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女子,她就是金庸後來的妻子林樂怡。
根據林樂怡的回憶,她早在1966年就認識金庸了。
那時候的金庸已經是名滿天下的武俠名家,主要作品均已發表。
但他卻在事業上遇到了巨大的麻煩,因為《明報》上發表的幾篇文章,金庸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而同期的林樂怡,則只是一個底層服務員,她本是越南華裔,父母在越南破產,不得已拖家帶口來到香港謀生。
一個是香江才子,一個是小小的服務員,命運卻讓他們偶遇,並且讓他們譜寫了一段「忘年之戀」。
金庸和林樂怡的交往始於一份「火腿飯」。
那一天,林樂怡像往常一樣在店裡幹活,金庸突然走了進來。
當然了,林樂怡當時並不知道眼前的這位中年阿貝是大名人,
只是覺得對方情緒不佳,於是就用很溫和的語氣問金庸:「你要吃點什麼?」
金庸卻不答話,林樂怡有點尷尬,愣了幾秒鐘,她以為金庸沒帶錢,於是說了一句:
「沒帶錢也不要緊,我請你吃一份火腿飯好不好?」
話音剛落,金庸猛然間抬頭看了看林樂怡,似乎一下子被眼前這個小姑娘充滿陽光的笑臉給治癒了,
他大方地回答:「好呀,你請我。」
當時的金庸雖然不像後來那樣坐擁數十億身家,卻也是香港作家圈裡數一數二的富豪,
每年的稿費數以百萬計,他當然不可能吃不起一份火腿飯。
金庸之所以接受林樂怡的好意,是因為這個小女孩的長相和言談舉止觸動了他內心的某些東西,
與此同時,金庸也在籌劃著給林樂怡送上一份大禮。
第二天,林樂怡照常上班,剛到店裡,就收到了一個巨大的洋娃娃,足足有半人高。
洋娃娃上還有一份署名,上面寫著「金庸」字樣。
1966年的林樂怡只是一個剛滿13歲的花季少女,這個年紀的女孩,是不太可能對武俠小說感興趣的。
所以林樂怡根本不知道「金庸」二字有多大的分量,
直到店裡的一位男員工看到後大驚失色,她才知道昨天遇到的那位阿貝是何方神聖。
自從那次偶遇後,金庸就經常往林樂怡工作的店裡跑,他給林樂怡帶來生意,林樂怡則帶給他活力和勇氣。
也許正是這份充滿青春的治癒,讓金庸最終走出了那段人生低谷,
但對於正在撫養4個孩子的妻子朱玫來說,噩夢則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