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二婚老伴結婚17年,直到女兒出嫁時,我才知道自己嫁錯了人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我叫秀芬,今年 56 歲了。
我前夫在女兒很小的時候就病逝了,那些年我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好不容易把女兒拉扯大。
17 年前,通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現在的老伴兒。
我的二婚老伴叫楊建華,他比我4歲,也是喪偶,帶著一個兒子,他兒子比我女兒小一歲。
可能是因為同病相憐,我們倆特別能聊得來,相處一段時間後就領了證。
這些年,我們這個重組的一家四口,日子過得雖說不算富裕,但也算是和和美美。
我對他的孩子視如己出,他對我也很孝順,我很慶幸,自己在晚年還能有個溫馨的家。
自己和女兒見過她婆家人,商量好婚事那天起,我就高興得合不攏嘴。
看著她能覓得這樣的好婆家,將來能過上幸福的日子,我覺得這麼多年的辛苦都值了。
然而,就在我沉浸在幸福中的時候,一個意外的發現卻讓我的心情跌入了谷底。
就在出嫁的那天,家裡張燈結彩,親朋好友都來祝賀。
我坐在一邊,看著女兒穿著婚紗,美得如同仙女下凡。我心裡既高興又感慨。
然而,就在婚禮臨結束時,楊建華卻突然跟提出了一個、讓我瞠目結舌的要求。
他居然要我把女兒的20萬彩禮錢,扣下來,再自掏10萬,給他兒子買房!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彩禮錢可是說好了,返回給女兒過生活用的,我再陪嫁10萬。
等他兒子結婚時,我也會私下拿出10萬給他辦婚禮,以表我對兒女一碗水端平。
沒想到他竟然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憤怒地拒絕了他,他卻不依不饒,說我不顧他的感受,只想著自己的女兒。
他的話像一把尖刀,深深地刺進了我的心裡。
我看著他那張曾經覺得熟悉又溫暖的臉,突然感到一陣噁心。
沒想到和他相處了17年,這個時候才看清他的真面目,發現自己嫁錯了人。
就在這時,女兒走了過來,她看出了我們在爭執,輕輕地拉住了我的手。
她對我說:「媽,您別生氣,彩禮錢由你分配,可以留給弟弟買房。你放心吧,我會自己努力過上幸福生活,不會讓你操心的。」
聽著女兒的話,我的眼淚奪眶而出。
我突然意識到,這些年來,我一直在為了這個家付出,卻忽略了女兒的感受,讓她變得如此敏感,以至於委曲求全。
她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堅強,但內心一定也承受了很多壓力。
我擦乾眼淚,看著楊建華那張冷漠的臉,心中做出了一個決定。
我要為自己和女兒活出一個新的生活,不再受這個自私男人的束縛。
婚禮結束回到家後,我堅定地對他說:「楊建華,我們離婚吧。我不再想和你過這種沒有尊嚴的日子。」
他聽了我的話,先是一愣,然後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他說:「你以為離了婚你就能過上好日子?別傻了,你老了丑了沒人要了!」
我沒有再跟他多說什麼,只是收拾了我的東西,走出了那個曾經以為可以依靠的家。
離婚後,我回到了自己那套舊房子,開始了新的生活。
雖然日子偶爾孤單,但卻過得比以前更開心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