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來的錢,給你弟弟買房」得知我凈身出戶,我媽讓我別回家

兒子生氣之餘,撒謊坑走了陳阿姨和張大爺兩口子的錢之後,直接讓兩個人回村裡住,說自己不租房子了,要去住宿舍。這個時候,陳阿姨意外得知女兒並沒有離婚,她氣急敗壞上門鬧騰。質問女兒搞砸了弟弟的婚事,讓女兒給補償。可陳阿姨不明白,已經徹底轉過彎來,想通了的徐麗,已經和之前不一樣了。
她很強硬,表示只給生活費,多餘的錢,一毛都沒有,陳阿姨如果不滿意,那就去告。實際上,生活費並不少,陳阿姨兩口子是足夠生活的。但問題是都被兒子趕回來了,兩個人還要舔著臉,把女兒給的生活費,拿一大半給兒子。這麼一來,自己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可明明是自己偏心眼造成的結果,兩口子卻依然指責女兒,對兒子沒有一句不好的話。我媽看在鄰居的情分上,明里暗裡也曾勸過陳阿姨,但沒啥用。我媽和我說,陳阿姨和張大爺兩口子,如果現在還不醒悟,依然我行我素,繼續這麼編排女兒,以後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哭都來不及,兒子是不可能照顧的。
我認為,陳阿姨和張大爺繼續這樣下去,我媽口中淒涼的晚年生活,陳阿姨和張大爺兩口子是真的會遇上的。你們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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