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明星的命,明星也不是一出道就有鮮花與掌聲的,雖然很多明星現在表面上光鮮亮麗,但在觀眾看不見的時候,也有很多辛酸,特別是剛出道的時候,沒錢沒「乾爹」的,就可憐了!
提到林依晨,大家會想到傻得可愛的「袁湘琴」,清純初戀「程又青」,敢愛敢恨的「小七」,又或是古靈精怪的「黃蓉」。她帶給我們一個又一個精彩的角色,看起來在娛樂圈順風順水,可誰又能想到,林依晨從17歲入行,一路走來經歷了多少坎坷?
林依晨,1982年生於台灣宜蘭縣,很小的時候,父母分居,媽媽獨自將林依晨和弟弟帶大。
在林依晨5歲時,爸媽離婚了。媽媽為了不讓他們擔心,一直瞞著他們,說爸爸到外地出差了。直到高二時,媽媽突然病倒,林依晨才知道父母早已離婚,而且家裡已經負債500萬。
由於收入低,為了能夠養孩子,林依晨的媽媽同時辦了很多張信用卡,以卡養卡。在林依晨17歲的時候,林媽媽腦子裡長了一個小腫瘤,實在無力負擔債務,這才把事實告訴了女兒。
全家最困難的時候,欠債上千萬。這對一個只有17歲的高中女生來說,簡直是一個天文數字。
2000年,林依晨參加了台北第一屆「捷運超美女」競賽並獲得冠軍。媒體問她為什麼去參賽,是因為從小夢想上台表演嗎?
林依晨很直接說是為了錢。「有3萬台幣呢,好像還有一堆百貨公司購物券。」其實,她想為弟弟換台電腦。
後來,林依晨考入了台灣政治大學,還拍了自己的第一支MV,就是和仔仔周渝民搭檔《makea wish》。
在2000年左右的台灣娛樂圈,偶像劇女主都是陳喬恩、大S、陳怡蓉、劉品言這種,大眾對於林依晨的接受度還很低。
2002年4月,林依晨主演個人首部電視劇作品《十八歲的約定》,正式出道。
林依晨接拍第一部電視劇時,除了興奮和緊張,更多的是把這作為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每天的日常就是:拍戲,上課,回家。以及「被黑」。
一邊要上學,一邊要拍戲,為了還債省錢,趕通告都只坐公交,拍完戲會把盒飯打包回家。20齣頭的年紀,過得這麼辛苦,很多人都會抱怨命運不公,可林依晨在自傳中會寫:「我擁有一個衣食富足的幸福童年,構建了我一種積極正面的人生觀,讓我在成長過程中面臨到許多成人世界不堪的一面時,也能有充足的勇氣……」
為了幫忙還債,嬌小的林依晨拿出拚命三娘的精神,不分晝夜拍戲,22歲時因拍戲血管爆裂,她在23歲就預立了遺囑,「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飛機、拍戲吊鋼絲、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麼樣,會留下媽媽一個人,我不想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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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2004年,林依晨主演的首部電影《飛躍情海》上映,她憑該影片入圍金馬獎最佳女主角。
直到《惡作劇之吻》橫空出世,平凡的袁湘琴暗戀高富帥學霸江直樹,傻傻的樣子圈了不少粉,一度讓粉絲認為湘琴就是林依晨本人。
2008年,林依晨憑《惡作劇之吻2》獲得金鐘獎戲劇類最佳女主角,成為偶像劇史上折桂金鐘視後的第一人。當時她發表了一段特別「不袁湘琴」的獲獎感言:「當演員的使命是要帶領觀眾去看到更深層次的人性。我也極力希望自己能做到這一點,我相信台下的各位大家跟我們一樣,都是用生命演出用生命在表演,所以我們不止可以做到像今天這樣。」
為了能夠演好這個角色,她自創「八色劇本」,每一頁用不同顏色的筆密密麻麻寫演戲的注意事項,從台詞感覺到服裝配飾,都十分細緻,如此敬業,不禁讓人想到當年孫儷為《甄嬛傳》的劇本所做的準備。
去年金鷹節,胡歌發表獲獎感言,他感謝林依晨讓自己很早明白了演戲的意義。林依晨說演戲是探索人性的過程,她是在用生命演戲。在台灣演了《我的秘密花園》、《惡作劇之吻》等一堆偶像劇之後,被譽為「偶像劇女王」,但林依晨希望脫掉這個帽子。
於是來到內地,和胡歌拍《天外飛仙》,飾演敢愛敢恨的七仙女,之後兩人再次合作《射鵰》,飾演古靈精怪的黃蓉。這兩部戲創了兩個記錄:三天只睡50分鐘,6天6夜不睡覺。
2008年,林依晨體檢,發現腦部長了腫瘤。被迫停工接受手術。手術結束,林依晨說出了積蓄已久的壓抑。「覺得媽媽要我守時、誠實、做弟弟榜樣,有時過分苛待」。